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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12日新闻发布会的文字实录
文章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2 20:45    点击量:216    

  时 间:2020年3月12日

  地 点:北京国二招宾馆

  主持人:米 锋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嘉 宾:陈志江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

  杨红灿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

  裴文田  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

          袁 林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


  米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我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欢迎参加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考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和价格动态,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依法严惩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市场监管和风险排查。

  我们请来了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陈志江先生、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先生,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先生,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袁林先生,请他们就口罩价格监管、安全生产保障、检测试剂质量等来回答媒体提问。2020-03-12 15:00:15

  米锋:

  首先,通报一下疫情情况。

  3月11日0时—24时,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5例;新增死亡病例11例,其中湖北10例,陕西1例;新增疑似病例33例。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318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206人,重症病例减少235例。

  截至3月11日24时,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4831例,其中重症病例425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2793例,累计死亡病例3169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0793例,现有疑似病例25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7724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3701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8例,全部为武汉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242例,其中武汉1053例;新增死亡病例10例,其中武汉7例;现有确诊病例14427例,其中武汉13462例;这里面重症病例4180例,其中武汉400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50298例,其中武汉34094例;累计死亡病例3056例,其中武汉2430例;累计确诊病例67781例,其中武汉49986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全部为武汉病例;现有疑似病例158例,其中武汉152例。2020-03-12 15:00:19

  米锋:

  3月11日0时—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其中广东3例,甘肃2例,河南1例。截至3月11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5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87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9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台湾地区48例。

  除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新增确诊病例7例;新增疑似病例31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重症病例减少3例。2020-03-12 15:01:45

  米锋:

  武汉新增确诊病例8例,已经降至个位数;湖北除武汉以外,所有地市已连续1周无新增确诊病例;湖北以外省份,新增确诊病例7例,其中6例为境外输入病例。以上信息提示,总体上,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新增发病数在持续下降,疫情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要把医疗救治工作摆在第一位,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各项防控工作。

  以上是今天的疫情情况。2020-03-12 15:02:39

  米锋:

  昨天,世界卫生组织评估认为,此次疫情已具有大流行特征,并强调将本次疫情称为大流行,是为了再次呼吁成员国,为改变疫情走向投入更大的政治承诺和更多资源。疫情发生以来,中方举全国之力,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为国内及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做好疫情防控准备赢得了宝贵时间。当前全球疫情形势持续快速发展,对此中方密切关注,对各国防控工作压力感同身受。中方愿继续秉持公开、透明及对全球卫生安全和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与世卫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有效合作,为全球共同抗击疫情作出中国贡献。2020-03-12 15:03:25

  米锋:

  以上是今天通报的情况。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好,请举手提问。2020-03-12 15:04:50

  新华社记者:

  近日有媒体报道企业复工复产以后对口罩等医疗物资的需求大增,引发了口罩生产重要的核心原材料的熔喷布的价格从疫情前的每吨2万元左右上升到每吨几十万元,比如说二三十万或者甚至有四十万,对此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2020-03-12 15:23:25

  陈志江:

  感谢主持人,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记者朋友所提的这个问题的确是当下媒体和口罩生产企业反映比较多的一个问题。最近熔喷布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问题的确存在,随着口罩产能的不断增加,熔喷布的产量没有及时跟上,造成一定供需矛盾。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针对熔喷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查处哄抬熔喷布价格的“市场黑手”,坚决斩断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利益链条。市场监管总局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和努力。

  一是部署专项调查。为做到支持生产和加强监管“两手抓”、“两不误”,我们采取突出重点、解剖麻雀的方式加强市场调查工作。3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熔喷布价格专项调查的紧急通知》,部署江苏、浙江、河南、山东、广东等8省份对熔喷布生产企业开展专项调查,集中力量优先办理熔喷布价格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的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组织专案查办。市场监管总局抽调骨干力量组织了两个专案组,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查办有关案件。深挖线索,依法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事实。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摸排到2条线索,一条是现货交易、一条是期货交易,我们从这2条线索中查办了5起哄抬熔喷布价格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开曝光。这5起案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中1起将熔喷布的价格从疫情前每吨2万元左右不断加码加到18万、30万、35万最高到45万。另外一条线索是从每吨9万加到17万、20万、25万。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存在不法商家趁供需不平衡哄抬熔喷布价格问题。

  三是继续深挖线索。市场监管总局多方摸排、了解底数,主动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协商,全面了解熔喷布企业的分布和生产情况,针对熔喷布企业地域分布集中特点,对重点省份开展市场调查,全面了解上游原材料企业的基本信息,组织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线索。对查实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从严予以查处和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警示震慑不法经营者,坚决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秩序。谢谢。2020-03-12 15:23:37

  香港中评社记者:

  疫情初期口罩、一些消毒剂短缺,市面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对人们的健康防护造成了一定影响,对此监管部门进行了相应查处,请问查处情况如何?能否介绍一下?2020-03-12 15:33:06

  杨红灿: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您的关注也是很多群众关心的问题。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印发紧急通知,对个案进行督查督办等等。2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一起下发了有关的紧急通知,我们先是开会,开会以后我们一起行动,下发了紧急通知。至今一个多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万人次,检查经营者897.5万户次,查获问题口罩8066万只,查获其他问题防护用品比如消毒水等37万件,累计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2.7万件。罚没款2.3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98件。我们在打击的同时,也分批曝光了一些典型案例,现在已经曝光了四批39件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赦”,我们要加强对地方执法稽查工作的指导,汇总、分析各地上报的数据和信息,对于重大、典型案件予以及时督查。根据各地上报的案件查办信息,适时公布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这周我们会公布第五批典型案例,也请各位媒体朋友予以关注。同时我们将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向公安机关通报、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追究违法分子的刑事责任。2020-03-12 15:33:33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目前企业正陆续复工复产,但安全隐患排查是长期动态的过程,老的隐患整改完毕新的隐患有可能产生,企业在力争抢回因疫情耽误的工期同时,如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呢?谢谢。2020-03-12 15:34:03

  裴文田: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我想你的提问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安全风险的问题,一个是怎么防范和保障安全生产的问题。从近十年历史数据分析来看,3月份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月份,今年3月又面临疫情防控最吃紧的关键期、企业复工复产的高峰期、历史重特大事故多发期三期叠加的局面,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

  一是集中复工复产带来安全生产风险积聚。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全面进入集中复工复产期,企业复工复产的愿望迫切,从目前来看一些企业的人员难以完全及时到岗,特别是一些技术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企业为弥补疫期损失开足马力,抢工期、抢进度,现有作业人员长期疲劳作业,一些企业生产工序不连贯,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安全管理缺位、安全操作不熟练,带来安全风险积聚。

  二是安全风险隐患长时间积累问题不容忽视。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长时间停工停产,特别是一些高危企业设备设施产生缺陷,加之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更新滞后,安全保障条件不足。一些企业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认真等问题越发突出。

  三是安全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只想发展不想安全,只管生产和业务,不管安全,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的等问题突出。部分地方对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服务的要求把握不当,将安全生产严格要求与支持复工复产对立起来,只放不管甚至不担当、不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必须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当前疫情关键时期更要抓好安全生产,坚决避免事故和疫情叠加。应急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两次下发通知,并于3月8日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工作。截至到目前已在前面组织了2万多个、17.2万人次参加的安全指导组,紧盯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这些高危行业,检查指导了22.3万家企业,整改了16.8万处问题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在落实便企惠企政策措施、支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复工复产各项安全措施:

  一是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和当前暴露出来的短板,立即开展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风险的,提醒地方政府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更换隔离场所。强化定点医院等涉疫场所安全防范,开展“一对一”安全服务,指导健全责任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对涉疫场所点对点前置救援力量,实行“零距离”监护。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全面开展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化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是扎实做好重大事故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

  谢谢。2020-03-12 15:34:24

  中国医药报记者:

  疫情爆发后国家药监局启动了应急审批,很多企业也都想为抗击疫情做出贡献,企业在满足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防疫相关的医疗器械的审批的绿色通道。如果应急审批过程中企业遇到了困难,它该怎么去解决?谢谢。2020-03-12 15:43:22

  袁林: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了及时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到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积极的行动起来,迅速地开辟了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绿色通道,全力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同时,我们也在积极地、及时地安排部署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地鼓励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紧急安排相关产品的生产,并积极扩大相应的产能。特别是我们各地药品监管部门也都统一按照国家局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加快了医用防护产品注册审批、生产许可等各项工作。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要求,在确保安全和有效的基础上加快审评审批工作。特别是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生产许可和检验检测等我们实施了特别措施,在不降低整体标准的前提下合并整合相关的审评审批流程,全力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在这里给大家提供两组数据,第一个数据,截至3月11日,全国共有医用防护服医疗器械注册证216张,因疫情防控应急审批共新增加175张,现在共有相关生产企业184家,因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我们应急审批的企业新增了143家,据统计最大的日产能力已经达到842000多套。第二个数据,截至3月11日,全国共有医用防护口罩注册证119张,因疫情防控我们应急审批了66张,现在共有生产企业96家,也是因为疫情防控的急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审批的企业新增了43家,据统计最大日产能已经超过180万个。

  对于提出申请生产防疫相关医疗器械的企业,如果符合应急审批程序的要求,特别是临床急需的相关医疗器械,而且没有同类产品在国内上市,或者已经有同类产品在国内上市但不能满足防控需求的,经过专家组的审核和专业技术评估等程序确认后可以纳入应急审批。刚才记者朋友提到的,如果有企业在相关的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过程中遇到相关的问题甚至困难,可以根据申报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不同类别,及时与国家药监局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联系。谢谢。2020-03-12 15:45:48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近期,额温枪成为一些不良商家获取暴利的重要工具,针对这种哄抬价格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将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呢?2020-03-12 15:46:13

  陈志江:

  感谢记者朋友对防疫用品价格的高度关注,额温枪是重要防疫用品之一,随着复工潮来临,额温枪成为企业商户开门开工开市的必备用品,一些不法商家借机顶风作案、囤积居奇、高价哄抬,市场监管总局高度关注。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加强监测。按照《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城市重点商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测,把额温枪纳入40个城市的重点监测品种,及时掌握价格变动情况。二是严查严办。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出重拳、出快拳、出组合拳,从重从快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哄抬额温枪价格典型案件。比如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一起案件中,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每台85元的价格购进某品牌红外线检测仪,以每台8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以每台45元的价格购进另一品牌红外线额温枪,以每台59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售价是进价的十倍多。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认定该企业涨价情节非常恶劣,性质非常严重,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三是行刑衔接。按照与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查处的哄抬价格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移送250多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持续加大防疫用品价格监管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短板,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支持全国抗击疫情大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谢谢。2020-03-12 15:47:09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已经发生4天了,请问目前被困人员搜救和事故责任调查最新的进展如何?下一步如何防范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谢谢。2020-03-12 15:53:00

  裴文田:

  感谢您的提问。经过现场112小时不间断的施救,截至12日11时4分,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现场搜救出第71名被困者(无生命体征),搜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初步调查情况显示,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这个酒店违法建设,多次违规改建,暴露出地方有关方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长期造成安全风险隐患的漏洞和盲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迅速查明原因,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专门印发通知,专门召开全国视频会,对当前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全国立即开展特别是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定点医院等涉疫场所的安全防范。压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保证复工复产安全的各种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们,越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不能有丝毫松动,必须狠抓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保安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谢谢。2020-03-12 15:53:35

  米锋:

  感谢裴司长介绍了相关情况,在这起事故中有29名同胞不幸遇难,我们也向他们表示哀悼,同时也向在事故中的伤者表示慰问。国家、省、城市的相关医疗专家组已经赶赴当地,与当地医疗机构一起开展救援,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下面继续提问。2020-03-12 15:54:08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

  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请问政府、企业、监管部门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落实好简化审批流程和抓好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谢谢。2020-03-12 15:54:42

  裴文田:

  责任制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是抓好安全生产的“牛鼻子”。

  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一是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真正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坚持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一以贯之,掌握实情、科学研判,加强数据分析和典型案例剖析,真正摸准情况、抓准问题、找准对策,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

  二是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正确处理好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不能搞简单化的零审批、零把关,在精准执法、精准服务上下更大功夫,实行远程监控、线上监测和现场抽查有机结合,坚持分级分类差异化安全监管。推行对安全基础较好、风险较小的企业可以实行安全承诺自行复工复产,对那些安全管理松驰、隐患突出、基础较差的企业必须要严格把关,守住安全底线,这是对企业最好的服务。

  三是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复工复产期间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必须在岗在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逐项整改到位。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越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间,各类复工复产企业越要严守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绝不能以任何借口放松要求、放松管理,更不能让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存在,必须认真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谢谢。2020-03-12 15:56:18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频道记者:

  在疫情防控期间很多药物进入临床去治疗患者,对于这些药物质量是否有专门监管?这些药物使用过程中有没有出现一些不良反应?谢谢。2020-03-12 16:28:19

  袁林: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也是药监部门履职尽责、加强质量监管、保证用药安全的中心工作。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组数据,大家就不难看出、分析出目前疫情防控药品质量的总体状况。

  第一组数据,国家药监局针对此次疫情防控专门部署开展了疫情防控用药专项产品抽检的数据。截至3月11日,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组织抽检疫情防控用药4433个批次,因为需要技术专门进行检验,截至昨天,已完成了其中的2532个批次检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9.88%,对个别不合格批次产品已经及时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置。

  第二组数据,国家药监局每年都要部署开展正常的年度药品抽检工作,简称“国抽”。截至3月11日,根据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收录的数据统计显示,全国已经完成了样品抽检4523个批次,其中有一个专项正好和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叫做“抗病毒中成药专项品种抽验”,已经完成了258个批次的检验,目前检出结果全部都符合规定。

  第三组数据,是对产品应用以后的不良反应监测整体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在用的药品,不管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药品,都在进行实时不良反应监测,我们有全国的监测系统,这次特别针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的产品都进行了专项部署和重点监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实时监测、及时分析,每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截至目前,监测系统尚未收到新冠肺炎治疗药品不良反应的群体事件的报告,也没有发生明显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风险信号。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也在组织全国的药监系统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经营企业进行大范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同时,国家药监局专门派出督导组对重点省份,包括北京、河北、河南、江苏等多省市进行生产经营企业的督导检查,切实督促这些企业能够依法依规按照生产管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保障药品质量。

  综上所述,通过相关数据分析,还有相关监督检查和督导情况,不难看出,目前全国疫情防控药品的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良好,质量是有保障的。谢谢。2020-03-12 16:28:40

  中新社记者:

  当前我国已经应急审批了15个新冠肺炎的检测试剂,包含了哪些种类?快速检测试剂的审批情况如何?国家药监局采取了哪些举措保证这些检测试剂的质量?谢谢。2020-03-12 16:29:04

  袁林: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感谢你对新冠肺炎检测试剂质量情况的关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新冠肺炎检测试剂的工作。我们主动的与相关检测试剂的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对接,采取早期介入、及时指导等相关举措,助力企业,希望能够尽快地生产出更便捷、更灵敏和质量更可靠的检测试剂,更好地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截至昨天,根据国家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其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先后应急审批批准了不止15个,是16个新冠肺炎检测试剂,其中包括10个核酸检测试剂、6个抗体检测试剂。其中核酸检测试剂的日产能达到近260万人份,抗体检测试剂的日产能已经接近100万人份,扩大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供给能力,有力地保障了疫情防控的需求。同时,国家药监局根据不同类型检测试剂作用的原理,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分别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审评审批要求,积极地指导企业对产品的验证确认和注册申报相关工作。

  刚才你提到如何保证检测试剂产品的质量。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检测试剂,我们一方面不断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另一方面在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特别是对应急审批的产品,加强对这些产品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依法依规依照相关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检测,特别是要保障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国家药监局还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械质量安全。谢谢。2020-03-12 16:29:33

  东方卫视记者:

  围绕口罩的问题,刚才介绍了针对假冒伪劣口罩的查处情况,请问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都有哪些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遇到的话应该怎样举报?谢谢。2020-03-12 16:30:07

  杨红灿:

  感谢您的提问。刚才我也讲了,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当前疫情情况下害人害己,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从目前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我们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生产出来的口罩不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口罩,佩戴后可能还会有传染风险,这是肯定不行的。二是制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这样的口罩也是不合格口罩。三是弄虚作假,搞一些“早产”的口罩,虚标口罩生产日期,有些案例发生以后也被媒体披露了。四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进行销售的。这些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只要发现一起就坚决打击一起。

  刚才你说的第二个问题,消费者遇到了此类问题怎么办。在2月7日我们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下发的紧急通知中已经要求相关部门,每个部门都要设立自己的热线电话,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就市场监管部门来讲,我们有12315热线电话,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登录12315平台进行投诉。对于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行为,我们根据投诉、举报以及舆情,主动地查找线索,这里面也有在座各位媒体记者的功劳,你们发现了问题,及时地披露,我们根据这些线索进行查处。比如1月25日,根据舆情线索,浙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获涉嫌不合格“清轻”牌一次性口罩70箱,无标识口罩11箱,经深入调查,涉案单位义乌市华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进该批口罩21余万只。经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涉案口罩为不合格产品。因货值巨大,涉嫌犯罪,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这次疫情中,我们指导各地,凡是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有各方联动严惩,2月4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联合公安机关查获涉嫌不合格口罩生产加工和储存窝点7个,查获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的各种材质口罩146万只、包装袋1.9万只、合格证10.2万张。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加工口罩,通过网店以及微信朋友圈销售。截至案发共制售伪劣口罩730万只,这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540万元,我们已经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其中10名涉案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名已经被逮捕。2020-03-12 16:30:20

  中国日报记者:

  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对重点生活物资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我们也看到一些不法商贩趁机涨价,有的甚至还采取限定最低起购数量或者搭售滞销菜等手段,消费者意见比较大,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如何有效应对这个问题?谢谢。2020-03-12 16:31:12

  陈志江:

  感谢主持人,感谢记者朋友对民生商品价格问题的关注。民生商品涉及面广,影响面也比较大。加强粮油肉菜蛋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保障老百姓生活幸福指数的重要措施之一。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就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作出专门部署。一是细化监测。利用市场监管价格巡查采集价格数据,定期汇总全国40个城市500多个数据采集点的11类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动态,掌握实情,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强引导和规范。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开展“三保”行动推动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要民生商品稳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到目前为止已有1.28万家企业参与“三保”行动,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及乡镇、社区,该行动对保供稳价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保持对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今天,全国共立案价格违法案件1.4万件,已处罚7900多件,共曝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典型案例490多起。比如,上海某超市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的生菜平均价格从2.5元/盒涨到19.8元/盒,小白菜从3.87元/300g涨到19.55元/300g。鸡毛菜从每袋4.26元涨到每袋18.3元,涨幅一目了然,触目惊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最终处以200万元罚款。四是线上线下同管。网店不是价格监管的法外之地。在加强线下监管的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大对线上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比如贵阳某个体户在网上注册了生鲜网店销售猪肉,猪里脊进价50元/斤,售价102.3元/斤,猪前腿进价45元/斤,售价97元/斤。通过网络销售这种不见面的方式,大幅提高猪肉销售价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其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价格问题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关系人们的吃穿住用行、生老病死婚,遍布生产、流通、消费整个链条。欢迎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和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们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我们将尽全力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谢谢。2020-03-12 16:31:29

  健康时报记者:

  请问袁司长,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所推荐的中药品种,国家药监局将如何加强质量监管?谢谢。2020-03-12 16:32:14

  袁林:

  非常感谢您对中药品种的关心,我想广大媒体朋友也都了解,这次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中医药特别是中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关于如何加强这方面的质量监管,我想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角度,我们主要做了几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依法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中药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用药、包括中药相关质量监管工作。首先,我们有针对性地强化药品质量监管,特别是针对中药,围绕陆续出台的各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的中药品种,这里还有一些是中药注射剂,针对这些重点品种,特别是针对这些生产企业,也包括相关的经营企业,我们是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

  二是组织全国药品监管部门,特别是有中药企业的省份,(其实大部分省市都有中药生产企业,全国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几千家,包括中药饮片的也有几千家),我们专门安排了相关省局部署了专项检查,都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进行了多批次、多层次、分重点、有针对性的检查,保证质量安全。

  刚才我回答另外一位记者朋友问题时,也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就是加强相关的中药品种的抽检,我们专门部署了专项抽检,也有每年正常开展的国家抽检,这里面专门收载抗病毒的中成药258批次抽检,目前全部检验合格。

  三是不良反应监测。不良反应,实际上是正常的,一个药品有治疗作用也有副作用或者叫做不良反应,但是据我们专项部署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来看,截至目前,尚未发现相关的中药品种产生严重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也尚未接到或者监测到需要关注的严重不良反应风险信号。可以说,疫情防控开始到现在,在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检查、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的基础上来看,中成药整体质量状况良好。2020-03-12 16:32:28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酒精、消毒水、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率先复工复产,有的企业是转产、扩产,请问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安全情况如何?应急管理部采取哪些措施服务和保障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谢谢。2020-03-12 16:33:16

  裴文田:

  你关注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应急管理部始终高度关注的问题。充足的防疫物资供应是保证疫情防控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保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为了满足疫情防控需求,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产能,一些企业紧急复工复产,原有的生产节奏被打乱,部分口罩企业短时间内迅速完成扩产转产,给安全生产带来挑战。特别是酒精、双氧水等消杀类产品本身就是危险化学品,这些对生产装置设施的运行、安全管理等工作都是十分严峻的考验。应急管理部一开始就高度重视,主动上手、认真研判、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安全服务和监管工作。

  一是简化手续。应急管理部出台了服务推进复工复产的八项措施,从到期证件的自动顺延、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简化复工复产手续等方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比如,我们推出到期证件自动顺延,截止到3月9日,全国对已到期的约30万个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都自动顺延。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服务“六项措施”,主动帮助各类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国组织1655个安全服务组,深入1096家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储运企业,针对易燃易爆的特点,点对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7100人次,“一厂一策”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动排查整改隐患,前置救援力量,分类别、分场所制定印发安全技术要求或工作提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全力做好返岗人员线上培训、原材料厂家对接、安全风险防控等支持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有序安全生产。谢谢。2020-03-12 16:33:28

  米锋:

  谢谢几位嘉宾,明天发布会将围绕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来回答媒体提问,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20-03-12 16:33:51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3月12日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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