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五不”否认洗黑钱控罪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0 13:24 点击量:252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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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终审法院合议庭9日继续审理前检察长何超明涉贪案,当天的庭审集中审理何超明的洗黑钱、不实财产声明及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
起诉书中指出,何超明涉嫌要求及指示黄国威、麦炎泰、李君本等人,通过公司户口和私人户口资金流转,把金钱存入何超明的胞兄何超信的银行户口,为被告存放不法金钱收益,或代被告购买持有不动产以及赌厅的股份。合议庭法官指涉及金额约7500万元(澳门元,下同)。
不过何超明在庭上坚决否认指控,并提出“五不”:不知道涉案公司的运作;不参与过起诉书中指的犯罪活动;不要求涉案人士给予金钱;不会叫人代其持有相关款项;不会收取涉案人士的一分一毫。
何超明在庭上形容,这是起诉书最“攞命(要命)”的部分,对他来说,是“生死门”,着墨很少,也不清楚检控他那次指示。他称,检控书只有银行户口和电话纪录,没有指出他如何要求及指示,也没有例子,质疑相关指控纯粹猜测。
就财产与收入来源不符,何超明在庭上表示自己的收入与财产相等,来源有依据,是控诉书上的计算严重错漏。何超明称,他早于1972年在内地法院工作,而妻子是大学讲师,1993年来澳门任职澳葡政府原反贪公署副专员,当时的收入是公务华员中最高,但起诉书只是从2003年开始计算他的收入肯定有错漏。
至于申报财产,何超明在庭上一度哽咽。他承认当中的89万是“报漏”,因早前认为当中的两项活期存款不需要申报,而其中一个又是家族户口。不过他指所有的漏报均是其责任,与其太太没有任何关系。而无申报的户口只有89万元,只占他总财产的2%,希望法庭体谅。(记者 龙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