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严查冒牌乳粉去向 公安机关抓捕涉嫌犯罪经销商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9 17:12 点击量:362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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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李楠) 4月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的制售冒牌婴幼儿配方乳粉案件督查情况。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该案是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在市场上购买低价婴幼儿配方乳粉,装入仿制“雅培”、“贝因美”罐体,冒充高价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涉案的两个品牌乳粉销往河南、安徽、江苏、湖北四省,国务院食安办将严查冒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去向,公安机关正抓捕涉嫌犯罪的冒牌乳粉经销商。
滕佳材强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工作,各相关执法部门一直将婴幼儿配方乳粉作为重点产品进行监管,特别是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把婴幼儿乳粉列入重点进行监管,因此也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其中对全国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逐一进行食品安全审计,实行月月抽检,从抽检的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
“冒牌乳粉”案通报 尚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发布会上,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办主任、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介绍了相关情况: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1月7日先后抓获陈某、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共9人,现场缴获冒牌“雅培”婴幼儿配方乳粉1000余罐,罐体2万余个,冒牌“雅培”商标6.5万余件及有关制假工具。目前,上海市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潘某等6人移送起诉,对杨某上网追逃。
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有多年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代理销售从业经历。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陈某等人以每盒30多元的价格购买市场上正常销售的纸盒装“贝因美”金装爱+婴幼儿配方乳粉(405克),装入其在山东金谷制罐有限公司仿制“贝因美”铁罐中,生产罐装“贝因美”金装爱+婴幼儿配方乳粉(1000克)1.1万余罐,通过乳粉批发商杜某以每罐140元左右价格销往河南郑州经销商侯某、石某,以及安徽合肥经销商孙某、张某,销售额160余万元。
据介绍,2015年4月至9月,上述案犯又在广东东莞兰奇塑胶公司仿制“雅培”婴幼儿配方乳粉塑料罐体,在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一印刷作坊印制“雅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以每罐70–80元的价格在市场上购买新西兰产“Vitacare”、“美仑加”、“可尼克”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国产“奥佳”“和氏”“摇篮”等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分别在山东兖州、湖南长沙的窝点罐装生产冒牌“雅培”金装喜康力婴幼儿配方乳粉(900克)1.16万罐,也是通过乳粉批发商杜某以每罐160元左右的价格销往包括上述安徽合肥经销商孙某、张某,还有河南郑州乳粉经销商晋某、刘某,江苏宿迁经销商王某,湖北武汉经销商冯某,销售额190余万元。
资料显示,2015年5月至7月,湖北武汉经销商冯某、江苏宿迁经销商王某、安徽合肥孙某等三名经销商怀疑购进乳粉为假货,分别自行销毁冒牌“雅培”婴幼儿配方乳粉1500罐、600罐、1200罐。
据统计,加上上海公安机关收缴冒牌“雅培”婴幼儿配方乳粉5000罐,目前尚未查明下落的冒牌“雅培”婴幼儿配方乳粉还有3300罐。安徽合肥张某供述,已于2015年8月前销售了3600罐冒牌“贝因美”婴幼儿配方乳粉。河南、安徽食安办正在协调公安机关、食药监管部门全力追查流入该省的冒牌的“雅培”和“贝因美”婴幼儿配方乳粉。
国务院食安办将对婴幼儿奶粉企业销售渠道进行整顿
国务院食安办督察组组长、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马纯良表示,在侦破案件过程中,上海公安机关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冒牌“雅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检验,其产品检测后符合国家对于婴幼儿奶粉的检测标准。
马纯良透露,下一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协调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并强调,将要求企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网络、渠道进行全面的整顿,承担企业主体责任。他表示,将在6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按照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规范,开展监督检查。要求企业从原料、辅料、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销售区域流向要严格管理,尤其是要求企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的信息如实记录,建立追溯制度,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第二,加大对市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同时,还对国家标准没有规定的其他项目开展风险监测,防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安全风险。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有问题的企业,要求公开召回不合格的产品,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检查。同时,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
第四,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开展对国产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注册,实施严格的配方注册制度。在配方注册的同时,对企业的原辅料、研发、工艺、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检查。
第五,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监管。要求企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网络、销售渠道,特别是销售的代理商、批发商、经销商,进行全面的整顿。也就是说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全链条的负责,真正承担起生产销售的主体责任。
第六,严厉查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违法犯罪行为。各执法部门要始终保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问题奶粉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要组织有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冒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标签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
马纯良还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发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将以"四个最严"的要求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