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高现金分红引热议 A股上市公司主动分红意愿在提高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30 19:09 点击量:41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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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左永刚:近期,贵州茅台合计拟分配现金182.64亿元引发市场热议。近年来,A股市场现金分红企业占比稳中有升、现金分红数额快速增长,这与监管层不断优化相互政策密切相关。
■本报见习记者 刘伟杰
3月28日,贵州茅台发布2018年年报,计划每10股将派发现金红利145.39元,共分配现金红利182.64亿元,约占公司全年度净利润的51.88%。贵州茅台高现金分红引发市场关注和热议。
“在其他上市公司做‘铁公鸡’的背景下,贵州茅台一枝独秀连年坚持高派现政策,在行业内被称为‘现金奶牛’。”如是金融研究院宏观策略高级研究员葛寿净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过,茅台采取的“高分红”政策并非“掏空”上市公司或转移资金,而是在良好的发展水平和满足公司正常投资需求的前提下,所采取的合理股利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实现科学合理分红是一个复杂的课题,本质上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证券市场有效性的问题。”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张海冰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需要实现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激励相容,让股价更加反映公司治理水平,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解决。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在2000年以前,我国资本市场有关上市公司分红问题并没有相关的监管政策,并出现了十分常见的不分红现象。2001年,证监会开始关注上市企业现金分红问题,却无分红量化要求。2006年为改善上市公司“重筹资、轻回报”的风气,证监会重拳出击,提出具体的量化要求“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2008年,证监会又出台新规把这一比例提高至30%,并且限定只能是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将现金分红与再融资资格相挂钩。2012年,证监会更进一步,要求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与金额、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张海冰也表示,这些分红政策对于培养和树立上市公司的股东回报意识起到很大作用。
张海冰分析称,股权分置改革之前,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割裂,持有非流通股保证了大股东的控股地位,但也和股价、市值这些价格信号隔离了,大股东不关心股价表现,进而不关心股东回报,因此对于现金分红比较漠视。而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价和市值也进入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关注视野,并通过分红提高股票的吸引力,成为很多公司的选择。
从分红意愿来看,葛寿净认为,自分红政策不断升级以来,我国上市公司不分红现象有所改进,上市公司主动进行现金分红意愿有了很大提高,因此,A股市场出现了现金分红企业占比稳中有升、现金分红数额快速增长的新趋势。
张海冰表示,对民营企业而言,公司分红能使大股东得到直接回报激励,使得上市公司分红状况得到很大改善。
不过,张海冰认为,从根本上来说,上市公司是否分红要根据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来决定。对于那些进入平稳期、现金充裕的公司,通过分红增加股东回报是更好的选择,同时还能避免管理层的盲目扩张和多元化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