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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行政审判白皮书:民告官一审胜诉率逐年提升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29 10:54    点击量:307    

  原标题:江西高院行政审判白皮书透露 民告官一审胜诉率逐年提升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全省法院推行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和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江西法院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降低行政诉讼立案门槛,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得以进入诉讼渠道解决。

  两年来,全省法院新收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10999件,其中,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671件,同比上升46.5%。

  行政案件审理呈现五大特点

  据介绍,江西行政案件审理呈现以下五大显著特点:

  涉案地域和行政管理领域案件分布不均匀。从区域看,赣州、南昌、宜春、上饶、抚州、吉安六市行政争议多发,一审案件数量为6165件,占全省数量的80.4%。从执法领域看,城乡建设、资源行政、社会保障领域行政争议集中,一审案件数量为3384件,占全部数量的44.2%。

  征地拆迁案件大幅上涨。近年来,随着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城市旧城区改造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原土地权利人因生产生活受到影响不服政府征收补偿行为现象激增。两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此类案件506件,同比增长92.4%。同时,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项目审批、国有土地拍卖出让等案件不断增多。

  不动产权属确认和行政不作为案件仍呈高发态势。近年来,不动产价值增长导致权属争议持续多发,全省法院审理土地、林业、房屋一审案件1506件,约占全部案件的五分之一,同比增长6.8%。行政机关怠于行使职权现象有所减少但仍较普遍,全省法院审理不作为一审案件668件,同比下降9.5%,占全部案件数量的8.7%。

  新类型案件逐渐增多。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协议案件145件,一并请求审查规范性文件案件66件。在袁西北不服于都县人民政府征收污水处理费一案中,法院审理发现该县制定的《于都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与上位法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建议予以修改。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取得成效但难度加大。两年来,江西法院实质性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但因利益平衡难度加大,行政案件的协调撤诉率不断下降。两年来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1332件,协调撤诉率为21.0%,同比下降16.3个百分点。特别是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急剧减少,自行改变行政行为原告撤诉案件仅107件,同比下降70%。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不升反降

  江西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看,行政机关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应对行政诉讼方面均取得不同程度的进步。

  两年来,行政机关一审判决胜诉案件共1895件,其中判决维持493件、判决确认合法或有效2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378件及判决行政机关不予赔偿3件,占一审判决数的67.39%,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总体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如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依法履行出庭应诉法定职责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不少行政机关负责人不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有的行政机关不等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在提交答辩状时就明确负责人因公务繁忙不能出庭应诉;有的案件庭审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均不出庭应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镇政府负责人应依法出庭但未到庭的案件中,法院将该情况及处理以司法建议形式发送到该镇政府,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市法制办等部门,该镇负责人在相关部门责令下向法院作出深刻检讨。

  据了解,2015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含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614件,占一、二审案件的15.2%;2016年这一数据为712件,占一、二审案件的15%,比例不升反降。

  行政机关一审案件败诉率逐年提升。行政机关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自2012年以来逐渐提高,2015年至2017年行政机关败诉917件,败诉率为14.4%。

  江西高院相关负责人说,从行政机关败诉情况看,行政执法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些行政机关忽视职权法定基本要求,导致越权执法现象仍有发生;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缺乏证据规则意识,致使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认定不清;不少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理念仍未得到纠正,引发程序违法案件增多;一些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能力有所欠缺,导致行政处理实体结果明显不当;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的担当意识有所退化,懈怠执法现象较为普遍。(记者 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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