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保命钱”一分也不能少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7 11:25 点击量:429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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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沐石河镇于家村七社主任赵玉林因未将1.2万元低保金足额发放到户,而是发放给6户非低保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6月30日吉林省长春市纪委通报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之一。
5月20日,长春市全面启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5个月的时间,聚焦专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危房改造、低保救助等方面,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截留私分、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这次行动除突出强调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外,还特别强调要抓住群众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低保户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低保金就是他们的‘保命钱’,岂能缺斤少两,这个问题线索必须快办,而且要举一反三,这次专项整治后,再有类似举报,一并追究相关党委、纪委责任。”在得知群众实名举报九台市于家村干部克扣低保金的消息后,长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九台市纪委,对此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上门走访举报人、核查低保金发放单、询问经手人及相关村民……督办很快有了结果:2011年至2014年,低保户解文科按政策本应得到低保金共计14730元,但实际仅得到2240元,另外12490元由赵玉林私自决定,补贴给了本社与他存在亲属关系的赵喜发等6户相对困难的村民。
“感谢党和政府把我们低保户的事放在心上,问题反映不到半个月钱就补回来了。”电话里解文科激动地说,纪委干部入村调查后不久,赵玉林就将12490元低保金通过镇民政办返还给了他。
九台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市纪委直接督办一个村干部克扣低保金问题,让我们感受到了市纪委对查处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有效促进和推动了我们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工作。”
“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督办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层层传导压力,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使压力传导到最末梢、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推动县、乡党委、纪委承担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长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截至6月底,该市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165人被立案审查,已结案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其中厅局级1人,县处级2人,乡科级8人,其他人员42人。(王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