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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偷猎:国人不能成为观念落伍者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6 15:38    点击量:319    

   近日,坦桑尼亚基苏图地方治安法庭对两名中国籍大象偷猎者徐某某、黄某作出宣判,两人因非法持有象牙多达706根,均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并处各543亿坦桑尼亚先令(约合1.5亿元人民币)的罚金,这是迄今为止,中国籍人士因在海外非法从事象牙偷猎、贸易,所受到的最严厉惩罚。

    据坦桑尼亚当地媒体报道称,两名中国籍被告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都拒不认罪,且在一审宣判后情绪激动,很显然,他们完全未料到自己盗猎、私藏象牙的行为,会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作为一名“老非洲”,对两名当事人会有如此想法并不会感到奇怪:长期以来,许多非洲国家对大象等本国丰富的动植物和自然资源缺乏深刻认识。有些人将之视作可居的奇货,希望能将之尽可能“变现”,以改善自己急需改善的生活;也有些人将之视作令本就贫瘠生涯的累赘、祸害。如笔者就曾亲耳听尼日尔河“W”国家公园附近居民抱怨“大象毁庄稼”、“大象是害兽”。

    在这种情结驱使下,尽管联合国早在1989年就通过了《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并从此将所谓“新牙”贸易核定为非法。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从非洲返乡的华人携带象牙制品,更多提防的是航空公司的“自查自纠”、非洲以外中转空港的X光检查,以及中国入境机场的海关抽检。

    而非洲“大象母国”自己,却经常扮演为“黑象牙贸易”保驾护航甚至推波助澜的角色。但近年来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东非的坦桑尼亚、肯尼亚和赞比亚等国已接连严肃处理了多起象牙偷猎、走私大案,其中多有涉及咱中国人,西非各国也已传出效仿的声音。此次针对两名在坦桑偷猎者的惩处,说到底不过是“迟到但应有的正义”(706根象牙意味着至少杀死358头成年大象)。而最值得重视的,是这“迟到的正义”不再是外界所强加的,而是非洲人自己主动的作为。

    曾几何时,社会和经济发展滞后的非洲许多地方和许多人,仍普遍将“变现”当作首选,而将诸如动植物保护、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等视作“白人、阔人的奢侈品”,甚至“妨碍非洲人致富的伎俩”。随着过去十几年持续4%-6%的年GDP增长,如今的非洲虽然仍有许多落后之处,但从有形的基础设施到无形的观念,进步是明显的。如今的他们已不再窘困到不得不“杀象取牙”维持温饱的地步,而开始有能力去思考诸如发展方式、环境保护等更深刻的问题。

    毋庸讳言,对非洲人而言,这是一种进步,更是一种必须尊重的权利,“仓廪实而知礼节”,这种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非洲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的,对此中国、中国人同样作出了巨大贡献。

    正因如此,我们才更不能自毁在非洲数十年来付出巨大代价,亲手打造的积极形象,不能为了几根象牙或类似东西,去冒丧失尊敬、信任、尊严的代价。非洲人的观念已经在飞速进步,国人绝不能成为观念的落伍者——不仅象牙,许许多多有形、无形的领域,都是如此。(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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