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战的“大侠们”,武林决非无法之地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2 15:48 点击量:31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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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架并非私事,武林亦有法则。对于任何现代体育活动,“规则”乃是公平、安全和秩序的前提,没有“规则”的体育,既是野蛮的,也是违法的。
孰能料想,一场网络口水仗会变成拳脚相斗。而这股网上约架之风,还有愈演愈烈的势头。
近日,太极拳分支拳师雷雷和自称是MMA(综合格斗)运动推广人、教练的徐晓冬约架红遍网络。结果是,太极拳师20秒被KO,被打得满头是血。然而,这个结局并非风波的尾声。
之后,多名太极拳传人纷纷向徐晓冬提出挑战。更有自称崆峒派的秦玉龙通过微博发表战书“无限制格斗,死伤由命”。5月1日凌晨,徐晓冬确认将接受各派挑战,不戴任何护具,无限制规则可以踢裆插眼等,10分钟内分出胜负,如未分出胜负则平局。
在这些“练家子”看来,约架乃是正常之事,平时学的十八般武艺,正好有个施展的地儿。更何况,自己下战书或者是迎接挑战,是在替中华武术“扬眉吐气”,似乎有道德制高点。
但问题是,现在究竟是文明的21世纪,还是落伍的旧时代?
在盛行私人决斗的时代,无论“冲冠一怒为红颜”,还是为了“绅士的荣誉”,人们都可以自由地约架,而不用负任何的法律责任。19世纪初,美国开国元勋汉密尔顿,在和美国副总统决斗中丧生;1837年2月8日的那场著名决斗,最终使得“俄罗斯诗歌的太阳”普希金陨落。在英国历史上,竟有4位首相参与过决斗,足见其时决斗之风的兴盛。
然而,随着法治文明的进步,这种私力救济的原始手段,早已被扔进了历史废纸篓。有了国家法律和行政、司法机构的强力保障,人们无须付诸个人暴力,便能定纷止争。这样的公力处理方式,既没有参与私人决斗可能付出的生命健康风险,又能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运行。
就格斗竞技来说,普通的“以武会友”,或者说“试试身手”,伤害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大幅降低,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具体到这种“网络约架”上,却不无私人决斗的踪影。徐晓冬之前与雷雷比赛,就提出“不戴任何护具”、“无限制规则可以踢裆插眼”。
对于任何现代体育活动,“规则”乃是公平、安全和秩序的前提,没有“规则”的体育,既是野蛮的,也是违法的。提议“无限制规则”,可以“踢裆”、“插眼”等,意味着人身危险性大幅增加,竞技活动的安全无从保障,也无益民众身心,本质看仍属泄私愤的“私人决斗”。即便是在网上鼓吹和炒作,也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我国《体育法》第53条明确,“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一旦违反治安管理的,则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仍停留在“网上斗嘴”等阶段,公安机关应对包括某赛事平台在内的当事人提出警告、劝诫和制止。一旦出现了人身伤害等结果,轻伤以下有拘留等行政处罚,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亦有相应刑罚。
约架并非私事,武林亦有法则。在体育赛事的成熟规则下,摆开传统武学与自由搏击的擂台,辅以自由的研究论辩,要比这种任性的“私力救济”好得多。(欧阳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