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新做“一带一路”建设的“助推器”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2 11:21 点击量:27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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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在位于上海洋山深水港的三期码头,桥吊在为“中远荷兰”号进行繁忙的装卸货作业。在古代,产自中国的部分丝织品、茶叶、瓷器等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行销海外;如今,“中远荷兰”号搭载着高附加值的电子产品、家电等产品远赴欧洲,架设起不同市场间互通有无、优势互补的新时代贸易之桥。新华社记者闫亮摄
周跃辉
2013年秋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3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取得了超出预期的进度和成果。
一个由中国提出的倡议、行动,逐渐形成广泛国际合作共识。截至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支持,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合作协议。今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在北京举行,势必成为促进沿线国家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进程中一座新的里程碑。
展望未来,为加快“一带一路”建设的步伐,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创新”这一“金钥匙”,以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和政策创新等“创新要素”助推“一带一路”建设迈上更高水平。
一是坚持理念创新。千百年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薪火相传,推进了人类文明进步,是东西方交流合作的象征,也是世界各国共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在新的历史时期,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在秉承丝绸之路精神的基础上,要敢于进行理念创新,坚持开放合作,坚持和谐包容,坚持市场运作,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以理念创新带动各方面的创新,把各方的比较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
二是坚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推进机制化整合的“催化剂”,只有依靠制度创新,释放制度红利,才能推动该倡议的落地生根。通过现有机制平台的整合,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设施联通、贸易往来、国际金融、双边投资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加强彼此在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制度衔接。通过制度创新,推进现有双边、多边以及次区域、次国家层次的众多机制实现互联互通,从而为各方在区域合作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发展效率。
三是坚持合作模式创新。统计数据表明,2016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3个国家直接投资达到145.3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8.5%。下一步,要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模式创新,加强与有关国家在产业链条上的分工合作,推动上下游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可与有关国家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此外,要通过合作模式创新,推动各国科技创新的进程,可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方式,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四是坚持区域政策创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要坚持区域政策创新,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积极性和比较优势,将“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内区域开发开放有机结合起来,以沿边地区为前沿,以内陆重点经济区为腹地,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为引领,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强中央对西北、东北地区、西南地区、沿海和港澳台地区以及内陆地区的政策指导,鼓励各地在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贸易政策等领域进行创新探索,发挥各地独特的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新跨越。
当然,“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跨越时间长、建设任务重,需要以更大的创新精神来统筹好对内、对外各方面工作,以更大的创新精神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沟通磋商,推动务实合作,力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新格局。(作者系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