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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专项计划今年招收贫困地区学生6.3万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6 11:25    点击量:259    

  2016年9月9日上午,北京大学开学典礼在该校邱德拔体育馆举行,包括本科生、部分研究生在内的约八千学生参加了典礼。图为新生在佩戴校徽。 新京报记者 吴江 摄

  原标题:国家专项计划招收贫困地区学生6.3万

  今年,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6.3万名,高校专项计划招收农村学生数额不少于本校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并明确了上述招生数额。

  考生学籍系统信息须一致

  为了保证专项计划落到实处,《通知》规定,严格资格审核,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要内容一致。有关高校要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

  对存疑的考生,《通知》要求,及时商请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部分省份已出落实方案

  记者注意到,在教育部文件印发后,一些地方也及时出台了本省的通知要求。

  4月13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在其印发的通知中特别提到,“由于我省部分实施区域县的高中办学条件极差,甚至有的县没有举办高中,另外还存在近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户籍、学籍未作相应调整的实际,导致我省客观存在个别考生跨县到其他实施区域县就读的现象,所以我省今年的报考条件维持去年的规定,望相关高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 招生变化

  国家专项计划

  招生计划较2016年增加3000人

  国家专项计划是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较2016年增加了3000名学生。实施的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2016年,该项目安排招生计划为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2016年的招生学校规定为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而今年学校确定为各省份的重点高校。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3项条件,与去年的要求一致,分别是:(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通知》还规定,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7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不过,《通知》要求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地方专项计划

  招生计划比2016年增10%以上

  与国家专项计划不同,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的是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明确提出了增加幅度。《通知》规定,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2016年的招生计划为“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为了更好地实施地方专项计划,《通知》提出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有关高校招生实际、实施区域考生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细化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

  不少于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与2016年的比例一致。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据介绍,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目前,教育部有直属高校75所。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3项条件,分别是:(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为了优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通知》规定,有关高校加大录取优惠,提高考生录取机会。同时,鼓励高校根据考生申请情况编制分省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

  《通知》提出,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给有关高校。而有关高校要将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录取要求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教育部要求,4月底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核。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 背景

  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年增10%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该文件要求,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具体规定,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要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近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连续多年强调,继续促进教育公平,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高考录取率。

  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继续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

  数据显示,经过多年努力,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逐年增加。2014年和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连续两年增长10%以上。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人数又增长10.5%。

  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初步统计,2016年,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共录取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9万余人,较2015年增长20%以上。

  以北大为例,据媒体报道,2015年五百寒门学子圆梦北大,北大录取农村学生的比例为19.4%,实现了多年连续增长。2016年,北大共录取本科新生4380人。当年,北大共录取农村学生700余人,为近年最多。其中,校本部共录取农村考生近500人,比例为16.3%。

  “专项计划实行的效果不错,比过去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比例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考试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峰认为,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改善贫困地区农村考生考大学的不利境况。如果没有政策保障和扶持,随着重点高校的竞争日趋激烈,这些薄弱地区学生考上重点大学的机会越来越小。(记者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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