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协副会长:惩治校园暴力 适当调整刑责年龄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2 14:00 点击量:43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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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受访学生称曾受隐性暴力 委员建议调整相关法规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在全国两会期间形成一股关于“如何防止校园暴力”的热烈探讨。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石定果、侯欣一等都将目光投向校园暴力,期待立法解决校园暴力问题。3月10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特别回应:“我们要通过修法、释法,让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袁贵仁坦言,要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尽最大努力使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率降到最低。
因为长得瘦小,我小时候也被人欺负过。没事就让人堵着:你有钱没有?
政协委员巩汉林提案:
对校园暴力要“零容忍”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一级演员巩汉林的提案就是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遏制校园暴力事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巩汉林感叹:“因为长得瘦小,我小时候,也被人欺负过。没事就让人堵着:你有钱没有?”“所以每天上学的时候我都想,今天走哪条路”。
他呼吁,要通过立法等手段,对校园暴力“零容忍”,这需要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此外,还要对未成年施暴者的监护人予以责任追溯,学校也应该尽到监督责任。
巩汉林的呼声,10日下午得到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的回应。袁贵仁在两会记者会上专门强调:“我看到巩汉林委员对这件事情特别关心,我觉得从孩子的安全角度,无论是来自于外部的,还是内部的校园暴力,都应当坚决防范、坚决制止,尽最大努力使这种事情发生率降到最低。”
近半受访学生
表示曾受隐性暴力
在广州,一些比较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这些年也时有发生。除了肢体暴力行为,据海珠区“青年地带”一项针对校园欺凌的问卷调查统计,广州近半数受访学生表示曾遇“隐性暴力”,即除了肉体上的欺凌,更多的是语言上的恶意中伤,施暴者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还扰乱诸多家庭的生活,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和平安氛围。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校园欺凌只是极个別现象,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也都十分重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若引发伤害事故,则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国家《侵权责任法》,界定相关责任,确定相关赔偿事宜。
代表委员热议
焦点1:
制定校园安全法明确法律责任?
江西东乡中学生掌掴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表示,鉴于施暴者均系未成年人会以教育为主,同时安排专人对被打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直言不讳:“如果不严格执法,总觉得这是孩子可以原谅,日积月累,会让他们无所顾忌。”
侯欣一说,校园暴力的频繁,与社会风气、青少年成长环境、家庭教育等方面都有关系,但他坦言,从根本原因看,很大程度是源于针对校园暴力的惩处仍然停留在道德层面上,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则表示,不少校园暴力案件已经涉及“侮辱罪”。“现在校园暴力中的施暴者基本上不到14岁,都以批评教育为主,因此刑事责任年龄不调整,没有更好的办法。”相比国内,国外处罚就严厉得多。今年发生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涉嫌绑架施虐同伴案,多名就读高中的中国留学生被判刑责。据报道,被告人翟某直到出庭时还没意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最多被训斥或记过。“现在的孩子懂事早,我认为可以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朱征夫说。
侯欣一则认为,与其调整刑事责任年龄,他建议制定综合性的法规。“因为引发校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该针对青少年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梅州市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说,要预防校园暴力,首先建议要完善立法,比如要制定校园安全法,明确何谓校园暴力,暴力的程度如何界定,哪些是属于教育监管范畴,哪些是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哪些是属于触犯法律范畴,要有法规能进行解释,准确地界定这些行为的危害程度。
焦点2:
“校园暴力”不过是小孩打架?
除了法律惩治,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认为,教育也应该跟上,对于校园暴力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打架”。
“校园欺凌甚至严重的暴力行为,在我国很多中小学里看来不过是孩子打架,根本不当一回事”,俞敏洪表示,虽然这种想法很不正常,但却是我们好几代人养成的固定思维模式。
俞敏洪认为,要减少校园暴力,教师的表率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我了解到,一些学校的老师都是有暴力倾向的,可以说,每年能听到大量老师打学生的事件,应该对老师们的体罚、对学生的暴力行为也有一些规范、立法。”在俞敏洪看来,虽然立法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国家法律的引导非常重要,如果说孩子们的校园暴力,还有老师打学生,骂一骂说一说就完事了,校园暴力这件事情永远解决不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则认为,校园欺凌不仅仅需要学校发力,更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关注,尤其是家庭教育。他指出,稳定的人格是在3~6岁的最佳教育时期形成的,生命教育、反暴力教育应该提早抓起,家长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他说,对校园欺凌有法律惩戒,但要区别于成年人,最好采取社区矫正等方式,比如惩戒其做公益劳动,让其明是非,知悔改。
焦点3:借网“炫暴”如何杜绝?
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中,不少学生对施暴不以为耻,借网“炫暴”现象日益增多。
对于施加校园暴力或欺凌后,还将视频放上网络的行为,全国政协委员石定果认为必须严惩,因为造成二次伤害,通过传播影响更为恶劣。她分析,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行为,一方面是为了引起更多的关注想出名,“反映了人格紊乱,江湖气的蔓延,想做老大”。
石定果认为,将暴力视频上传网络,也反映青少年对“点击、赞、骂”的盲目认识。石定果说,面对面交流可以具象培养人的共同感情,分享喜怒哀乐,她呼吁青少年减少上网,多与同学面对面情感交流。
朱征夫委员则认为,这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责。
广州多措并举防校园暴力
派保安校外巡逻防“小混混”
“以前长湴地铁站还没有开通的时候,学生从地铁站走到学校还需要10分钟左右,确实有个别学生在路途中遭受过威胁和勒索。”
在天河省实学生处副主任黎卓明看来,一些学生在校外遭到社会上的小混混勒索钱财、威胁“入会”等,对他们的心灵同样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为了杜绝校外欺凌的发生,学校在每一批新生入学时,都会统计哪些学生是有家长接送的,哪些是自行返校离校的,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我们还专门派了两三个保安,在学校附近地铁口附近巡逻,确保学生免受校外欺凌。”黎卓明说,近年来,学生在校外受欺凌的状况已经大为减少。
用戏剧讲述校园冷暴力故事
广州多所中学的心理老师都认为,相比肢体方面的欺凌行为,更加值得重视的是语言暴力以及冷暴力等形式的欺凌。天河省实心理老师袁雅芳表示,之所以会产生欺凌,与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自身的性格、同伴影响,家庭教育都有关系。
袁雅芳说,她曾经专门开设过关于如何应对校园冷暴力的心理课程,通过戏剧的方式,讲述一段校园冷暴力的故事,让学生扮演其中的欺凌者、被欺凌者以及旁观者,通过代入式体验来引起他们的思考。“在此之前,很多同学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也属于欺凌,因此在上课的过程中,很多孩子都对自己过去的一些欺凌行为作出了忏悔,说自己不该给某某起花名,不该排挤某某等。”袁雅芳说。
在她看来,要把校园欺凌扼制在萌芽状态,老师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班里有一些不合群的同学,需要特别留意他们的心理健康,因为另类的人最容易攻击他人。二是要留意班里的小团体,小团体很容易寻找欺凌对象。第三,老师对再小的欺凌现象都要表明自己的态度,一旦欺凌者感觉老师并不在意或者视而不见,他们一定会变本加厉。
社工、APP、心理学齐上阵
从2012年起,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下,广州有了校园社工,而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是社工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们接触的个案显示,多数欺凌者也曾经被欺凌,这是社会、学校、家长都意想不到,也难于理解的。”广州启创海珠区“青年地带”项目负责人陈丽东分析,因为欺凌者曾经被欺凌,从中建立起以暴易暴才能保护自己的错误观念,也有一些学生自发成为一些“小团队”“小团伙”,他们误以为通过暴力、冷暴力等方式更容易建立威信。
据悉,目前已经以社工服务专业手法和理念建立起一套校园欺凌的服务程序,并且推出了服务手册。陈丽东还透露,该项目已经成功开发一款预防校园欺凌APP,供老师、家长、学生使用,让全社会更为立体地认识校园欺凌,了解合理求助和处置的方法。
而遭受言语欺凌时,首先必须记住,欺凌者最想看到的是遭受欺凌的人在哭、生气、困扰或者失去控制。如果被欺凌者能够避免看起来困扰不安的样子,就是不给欺凌者他们想要的反应,那么欺凌者就有可能放弃。因此,就算内心受到了伤害,也要试着表现出镇定的样子,传给欺凌者一个信息——你伤害不了我!
律师说法:
建立联动模式治理校园欺凌
罗凌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孩子一旦受到欺凌,通常会先向最亲近的人求助,首先是家长和老师,所以,家长和老师对这一现象要有足够重视和了解。” 罗凌特别指出,校园欺凌不一定都发生在校园内。因而,治理校园欺凌,要从校园入手,建立起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合力的模式。
作为一个10岁孩童的母亲,罗凌还指出:“我们的舆论环境太不利于校园欺凌的治理了。”她认为,一些正在热播的动画片、动漫产品竟然以欺凌作为情节。她建议,在一些文化产品的审核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欺凌情节、话语等的把关过滤,适当加入法律知识、维权意识。(记者申卉、廖靖文、贺涵甫、卜瑜、任珊珊、赖伟行、卢文洁、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