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考生遭遇体检“罗生门” 官方:自行体检结论无效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9 10:46 点击量:28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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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69.9分,面试成绩81.76分,在今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中,陈建忠以总成绩74.644分位居报考岗位的第4名,其职位也正好招4人。然而,他被血常规中偏高的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卡在了体检环节。
让陈建忠意外的是,在官方组织的体检前后,他自行前往了4家三甲医院验血,其中包括曾对其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医院。但这4家医院的体检报告均显示,他的白细胞、中性粒细胞正常。对此,广东省清远市人社局信访答复称,考生自行前往指定或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其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3次组织体检血常规均不合格
陈建忠在广州一家高新企业已工作3年,打算回家乡发展,今年4月参加了广东省的公务员考试。他的报考岗位是清远市英德市的乡镇事业单位,该岗位招4人,陈建忠顺利地通过了笔试、面试,6月24日,他按要求在清远市人民医院参加了体检。
这次体检没有合格。清远市人社局告诉陈建忠,他的血常规项目中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清远市人民医院建议复查。
7月5日,按照清远市人社局的安排,陈建忠在清远市人民医院复查血常规,这两项指标再次不合格。陈建忠体检结论是不合格,最终没有被列入前两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陈建忠对体检结论有异议。7月18日,清远市人社局安排其复检,这一次,复检医院换成了清远市中医院。不过,他依旧没有通过。清远市中医院作出了体检不合格的最终结论。7月26日,清远市人社局未将陈建忠列入第三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3次体检不合格的原因均是偏高的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自行前往验血,4家三甲医院报告均称合格
令陈建忠奇怪的是,从首次体检前到最后一次体检后,他自行前往4家三甲医院验血,其中包括曾对其作出不合格结论的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中医院。不过,这4家医院的体检报告均显示,陈建忠白细胞、嗜中性粒细胞的情况是正常的。
9月12日,清远市人社局在对陈建忠的信访答复中称,考生自行前往指定或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其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陈建忠最初自行前往体检,是7月1日,也就是首次体检的前3天,地点在清远市英德市人民医院。官方组织第三次体检的次日,陈建忠又去了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而在知道自己未被列入第三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之后,7月28日,陈建忠自行到了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中医院。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致电上述4家医院,4家医院工作人员均确认陈建忠提供给媒体的4份体检报告是真实的,报告中,陈建忠白细胞、嗜中性粒细胞指标确实正常。部分报告存在血小板压积、血小板计数或者平均血红蛋白量偏高的情况,但按照信访答复,这些指标并非陈建忠体检不合格的原因。
短时间内,几份体检结果天差地别,甚至同一家医院的检测结果都不相同,陈建忠十分困惑。
记者注意到,根据《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验室检查”条款要求,“对于检查结果较参考值稍高或稍低者,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一般不做单项淘汰,而由主检医师结合其他检查结果,综合判断,作出正确结论”。
此外,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显示,嗜中性粒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大出血、严重组织损伤、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安眠药中毒等。之前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在“中性粒细胞增多症”部分载明,该病因主要有急性感染、组织坏死、严重烧伤、中毒、药物反应、骨髓增殖性疾病、某些恶性肿瘤等;也可因生理性原因如妊娠、情绪激动、剧烈运动等发生,本病是否合格需视病因情况而定,对于可能为轻度炎症、运动或情绪因素所致,白细胞轻度升高且复查能恢复正常者,可作合格结论。
陈建忠对记者称,他在未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基础上,被根据稍高的血常规单项指标判定体检不合格,合法权益受损,“我的身体就摆在这里,任何一天叫我去体检都不会出现问题”。
人社局工作人员称不解决争议就不递补下一人
陈建忠告诉记者,7月28日,他在清远市人社局意外发现,自己最后一次体检报告复检单上的编号,不是他当天的抽签编号C9,而是C30,这与他初检时的编号C30相同。他怀疑其中有蹊跷,此后进行了信访、行政复议。
清远市人社局在信访答复中解释,复检时的C30是清远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临时决定采用的暗标记号码。该体检中心对当天需要抽血的考生提取血液样本,做好暗标记后,再送检验室进行化验。检验室医生只知道血液样本的暗标记,不知道考生当天的抽签号等相关信息,独立对样本进行化验后将结果反馈给体检中心,医院指定主检医生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化验报告单上的结果即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此外,该暗标记限该体检中心极少数人员知道,考生本人及人社局工作人员均不知道。除了血液样本,医院还在体检指引及当天抽签表上进行标记,确保血液样本和复检考生的对应关系不会产生差错,“是为了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而采取的内部监控方法,而不是有意透露考生信息”,“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考生存留的收据等上面都是C30,考生和人社局怎么会不知道呢?”陈建忠称,含自己详细信息的体检表,在体检时被摆放在体检中心前台的蓝色资料篮内,保密措施较低。
8月25日,清远市组织部一名负责人在分类接访中接待了陈建忠,该负责人批示,建议市纪委对该考生体检环节进行调查,看是否存在失职和作弊行为,同时请人社局完善体检工作的具体方法,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陈建忠向广东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第三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重新体检。10月12日,广东省人社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规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该厅对陈建忠的主张不予支持。
清远市人社局公务员科工作人员11月7日告诉记者,这件事此前已上报给省人社厅,也有明确的说法,目前陈建忠还在走一些其他程序,具体走到哪里不太清楚。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有争议的岗位,在这个事情清楚之前,我们是不会递补录取的。”
此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多次报道一些公考考生遇到的“组织体检不合格,自行体检却合格”的情况,曾有省级组织部门有关负责人称,体检时一些检查项目的数据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环境下会有不同,比如,血常规检查中白细胞计数就会受到这方面影响,但是,“我们是按照国家的标准执行,我相信你没病,但是你不符合国家标准,这个政策是很严酷的”。
也有公益机构负责人曾建议,公务员录用的一般岗位应该像普通企业招聘一样,只需诊断考生有无威胁公共安全的疾病,不需严格给某项生化数值确定范围。
本报北京11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