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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扶贫工作的发动机
文章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1 12:16    点击量:299    

  聂凤英 熊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扶贫措施,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亿减少到2015年的5575万。然而,扶贫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方面,贫困人口数量依然庞大,另一方面,如何使已脱贫的人口不再返贫,也是重要的课题。

  “扶贫先扶智”。要使扶贫成效可持续,就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自201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认定和扶持体系,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制度。

  目前,我国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的大型培训工程主要有“雨露计划”和“阳光工程”,培训内容涉及中职(中技)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创业、农业实用技术、政策业务等多方面。2015年,玉林市共补助职业教育学生1895人,补助金额为568.5万元,补助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2622人,补助金额为1311万元,实现了应补尽补,对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在“阳光工程”方面,如云南省元江县开展的农业机械化“阳光工程”培训,截止到2016年4月,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对2404台拖拉机、约1500台手扶拖拉机、5666台微耕机、超过200台畜牧机械等进行了购置补贴,补贴农户超过了3800个,同时许多农民参与了机械化培训类课程,约800人次,为我国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笔者及其团队对云南、贵州和甘肃三省六县1368户农民进行调研,了解了贫困县农民参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劳动技能培训的情况,并对培训如何影响收入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通过农民培训,被调查农户的家庭总收入提高了17.5%,培训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极其显著的。但同时也发现,农户参与培训的积极性较低,比例仅为18%。究其原因,首先是培训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不知道培训的信息;其次是培训的内容与农民的实际需求不同步,培训时间与实际应用时间产生严重的脱节,培训内容不具有吸引力。此外,影响农民参与培训的因素还包括家庭人员数量、家庭中的学生数量、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家庭土地数量、家庭生产资产、以及是否有国家补贴等。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政府和相关部门不仅要做好顶层设计,而且还要在培训信息的共享及传播、培训内容的需求导向和多样化以及相关补贴的设置和发放等方面下功夫,真正践行“扶贫必扶智”,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推动中国扶贫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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