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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取消和下放一百三十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2 07:52    点击量:303    

  江苏省编办9月9日宣布,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再取消、下放133项行政审批事项。

  “此次取消、下放的133项行政审批事项有三大特点:面广量大、‘含金量’大、涉及创业创新项目多。”据江苏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介绍,此次取消、下放涉及创新创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审批事项共58项,资格资质认证39项,基层民生领域事项36项。133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共取消71项;下放9项;委托设区的市、县(市、区)实施53项,多涉及民生类项目。

  取消资质资格许可是此次调整的一大特点。比如,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评定,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设备监理甲级和乙级资格,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初审,价格鉴定注册师初审,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资格认定,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以前均由江苏省有关部门实施审批许可,多数已与时代脱节,现在全部取消。

  为进一步消除“红顶中介”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吞噬作用,江苏省编制了《江苏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经审核讨论公示修改等程序,目前共保留18个省级部门75项中介服务事项,与原中介服务事项相比,精简了60%。

  针对任意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执法不公问题,为有效减少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和寻租机会,江苏省政府编制了《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列入省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378项,不列入抽查事项336项,不列入的主要包括:依据为法律、法规、规章以下事项,可以合并检查的事项等,抽查将推行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记者李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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