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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牵出诈骗疑团:绿特产管理办以农业部名义到处考察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5 08:12    点击量:299    

  9月9日,第五届中国国际养生食品博览会将在南京举行。该博览会对外宣传协办单位是“农业部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下文简称绿特产管理办)”,然而,就是这个抬头标注有“农业部”的协办单位,最近却被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下文简称“公促会”)举报涉嫌诈骗并被公安部门受理。公促会表示,这么一个看上去高大上的“办公室”,其实纯粹是个人冒名政府以及相关机构私设的组织而已,经过此人打造的大量没有安全保障的“绿色农产品”正通过非法手段流向市场、走上餐桌。

  □缘起

  公促会举报有人招摇撞骗

  今年3月,北京市公促会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发出一封举报信。

  信中,公促会指出:2015年9月份,公促会应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青安办)和绿色农业特产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绿办)的委托,针对网络上出现的冒用二单位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走访。

  “我会经过调查取证发现,北京金地绿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国自2013年至2016年这几年间一直在冒充‘绿办’和‘青安办’工作人员,利用其私设的机构和私刻的印章进行非法经营,非法获利数千万元。”举报信称,“李振国的上述行为不仅情节恶劣,更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问题,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我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关于招摇撞骗罪的规定及第二百八十条关于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罪的规定,李振国已经触犯法律,构成违法犯罪。”

  据公促会介绍,绿办是2005年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为促进绿色农业特产发展提供技术与咨询服务。其最初主办单位是农业部主管的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后来划归到国资委主管的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青安办是经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牵头,由国务院十二部委联合成立的负责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管理的合法组织,其工作职责是维护全国青少年儿童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发展。

  公促会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核准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是推动公民和法人诚信道德建设及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三方机构。

  □调查

  李振国是何许人?

  根据绿办于2013年1月10日的一纸通告可以看出,李振国曾与绿办合作过。在这份名为《关于解除李振国与我中心合作的决定》的通告中,绿办称,“我中心与李振国合作期(一年)已满,解除其与中心的一切关系。免去其本中心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办公室主任职务,同时解除合作期间他以我中心名义参与的有关合作单位担任的工作职务”。

  “绿办所说的有关合作单位指的就是青安办,青安办在2011年底也与绿办共同成立‘安全农业促进办公室’,推动‘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科技创新实验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广工作,让广大青少年吃上放心食品,”公促会秘书长王大飞告诉记者,“绿办在解聘李振国后,其农业特产示范基地办公室也就取消了。然而,被解聘的李振国却于2013年6月开始以‘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名义,对外开展各种活动,绿办并没有开设官方网址,但在百度搜索‘绿色农业特产发展中心’,弹出来的第一个网址打开显示为‘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基地’网站(网址为www.cnlsjd.org)。”

  记者注意到,在该网站发布的众多盖章的红头文件中,抬头基本上都是“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发布的,不过有时标注为“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有时又标注为“全国绿色农业特产基地管理办公室”。尽管抬头不同,但是下面盖的公章都显示“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

  “这个网址和绿特产管理办其实都是李振国个人开设的,但不知情的人几乎都深信不疑这就是绿办的官网。”王大飞表示。

  记者通过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发现,该网站注册名称为“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虽然网站在2015年就有过消息发布,但其审核通过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主办单位为北京金地绿原国际农业科技研究院,虽然名称中带有“研究院”字样,但是系统查询显示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

  记者再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北京金地绿原国际农业科技研究院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法人正是“李振国”。

  被指冒充绿办名义私设机构

  今年6月,《邯郸日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首个绿色农业特产试点县落户鸡泽》,报道指出,鸡泽县被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确定为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试点县。这是该机构在全国首次设立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试点县。报道中称,绿特产管理办主任李振国说:“目前我国绿色农业建设体系尚不完善,鸡泽是一块试验田,我们打算利用三年时间,逐步探索出产、供、销等一整套高效、生态的绿色农业产业标准化规程,将‘鸡泽经验’向全国推广。”“李振国的讲话在不知情的人听起来,俨然代表着官方声音。”王大飞表示。

  在此消息之前,还有李振国于2015年到鸡泽考察的消息,消息中显示,李振国除了拥有绿特产管理办主任身份外,还兼任全国青少年食品安全基地安全农业办公室主任。

  “在李振国开设的网站上,他们一直是冒用绿办的名义。”王大飞表示。记者打开上述网站,其首页直接这样介绍:“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绿色农业特产发展中心于2005年12月7日在京正式成立”,“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是绿色农业发展中心下设的工作部门,办公地点位于国家农业部北办公区”。

  粗略一看,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该网站就是绿办开设的了。但仔细看看就能发现:明明绿办旗下的机构名称是“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办公室”,却写成“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明明该网站对外发布的各种有红头单位名称的通知对外都是号称为“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但是首页介绍却写成“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

  “上述这些细节出入不知道是故意迷惑外界还是随意而写,”王大飞表示,“但无论怎样,李振国打着绿办名义私设机构对外活动是显然的了。”

  另外,该网站还设有“基地风采”栏目,栏目上挂出了6家基地的授牌牌匾,以其中一家基地为例,牌匾称“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实验示范(云南昆明)基地”,颁发牌匾的是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6家基地有效期均为2011年-2014年。“这些都已过期牌匾的公示,也是为了让外界相信李振国还兼职着其对外宣称的‘全国青少年食品安全基地安全农业办公室主任’的名头是真实的。”王大飞说。

  以农业部名义到处考察认证

  上文提及的《邯郸日报》报道的鸡泽县试点是绿特产管理办工作的一个“重要成果”。而通过百度搜索可以发现,从2013年开始,李振国就以绿特产管理办等机构名义,到处宣传。

  记者注意到,2013年6月10日,绿特产管理办就以与“全国青少年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实验示范基地安全农业办公室”联名的名义,下发通知称成立“全国绿色农业食品安全基地联盟”,并要求各企业积极加入该基地联盟。

  公促会提供的调查证据中,网络公开信息有不少关于绿特产管理办主任李振国的各种消息。如2014年8月,李振国以“农业部绿特产管理办主任”的身份,“考察调研”辽宁海城黑果花楸产业;同年9月,其以同样身份出现在“天宇鹿业健康中国行”活动中。

  “我们的调查发现,2014年12月,李振国还以‘全国绿色基地农产品精品馆管理委员会’名义,向各地企事业单位公开发布关于分馆建设的暂行办法,由此展开非法经营。”王大飞告诉记者,他们要求承办单位及时交纳信誉保证金及首批进货款等。

  记者在公促会提供的证据材料中发现,2015年1月5日,李振国以“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的名义,对申报创建“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的各地企业进行评审、审批,且对经过其评委会审核认为符合“示范基地”创建标准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作为个人,有什么资格进行全国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的认证?这个认证有何官方权威性?”王大飞表示,但是在外界看来,李振国打出的头衔给人感觉很大。根据公开信息,李振国对外组织的考察调研活动甚至还拉上了农业部已退休官员以及农业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相关负责人,外界很容易就误以为是官方机构的代表,且一定是与农业部有关联的,因此甚至连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都对其深信不疑。

  在邯郸市人民政府官网上,2015年8月12日一条消息标题直接是“农业部李振国主任到鸡泽县实地考察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发展情况”,消息中的李振国身份就是“农业部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兼全国青少年食品安全基地安全农业办公室主任”,并于2015年8月10-11日到鸡泽进行“考察”,当地县长、副县长等陪同。

  会员费展位费打入个人公司

  公促会认为,李振国借助绿办名义招摇撞骗的根本目的是敛财。

  2013年6月10日,绿特产管理办向各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等发文宣布决定成立“全国绿色农业食品安全基地联盟”,并称“将联盟章程发给你们,望积极加入基地联盟”。

  在此前的2013年5月18日,全国绿色农业安全食品基地联盟章程被宣布在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6月5日,带有“全国绿色农业食品安全基地联盟”的红头文件下发了一条《关于收取会费的通知》,通知中称,常务副主席单位每年收取5万元会费,副主席单位每年3万,最少的个人会员也是每年500元。

  此外,绿特产管理办还热衷于主办及协办博览会。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11月2日,绿特产管理办发布的“关于举办2015年度基地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活动的通知”中称,基地管理办公室将于2015年12月在天津举办“2015年度基地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活动及全国绿色基地农业产业博览会”,博览会每个标准展位费用6800元。

  2015年12月,绿特产管理办与某报社联合举办“2015全国绿色基地农业产业博览会暨首届国际绿色农业产业博览会”,对外报价每个普通展位(9平方米)收费6800元。

  国际养生食品博览会对外宣称是经商务部批准,由商务部直属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主办的。2014年1月2日,“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实验示范基地安全农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与商务部联合举办‘第三届上海国际养生食品博览会’的通知”。到了今年,绿特产管理办网站上的信息显示,其于5月13日对外下发了一份通知,通知中的主办单位仍然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直接变成了“商务部”,通知名称为《关于与商务部联合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养生食品博览会暨2016中国国际绿色农业产业博览会”的通知》。通知称,博览会上的绿色基地宣传展区面积为2000平方米,展位价格每个标准展位费用为8800元,豪华标准展位为11800元等。

  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收取会员费,还是收取博览会展位费,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打款,相关通知中显示,这些资金打入的账户名称有“北京金地绿原国际农业科技研究院”以及“北京金地绿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上述两家企业中,前者正是上文中记者通过工商信息查询法人代表为李振国的个人独资企业;而后者法人代表仍然是李振国,工商信息显示股东除了李振国外,还有一股东名为曾令瑞。

  □各方说法

  两机构否认与李振国有任何瓜葛

  对于李振国的行为,绿办和青安办其实早就注意到了。绿办早在2013年9月6日就曾发布说明:“我中心从没有刻过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办公室印章单独对外工作”。

  今年2月份,绿办再次发声明表示:“我单位没有设立‘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安全农业办公室’,没有建立基地,未刻过此枚印章。我单位从未以‘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实验示范基地安全农业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未刻过此枚印章”。

  青安办以及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实验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也发布严正声明表示:“单位从未授权给公司和个人以‘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实验示范基地安全农业办公室’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我办从未与‘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合作开展过任何项目,如有以我办名义开展的经济活动,涉及非法侵权行为,我们将委托司法机构依法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不过上述两机构声明提到的冒牌机构名称与李振国对外打的机构旗号并不完全相同,对此,王大飞表示,公促会在向公安机关举报后,今年7月24日,自己全程陪同绿办相关负责人刘真到北京市公安刑侦总队做笔录,刘真当时就明确表示,李振国的绿特产管理办与绿办没有任何关系。

  农业部否认有绿特产管理办

  近日,农业部相关工作人员在经过两天的调查后也给记者回复:农业部没有绿特产管理办机构,李振国也不是农业部的人,不知道他是何人。

  对于绿特产管理办在农业部北楼办公的事情,上述农业部工作人员表示,北楼并非农业部正式办公楼,对外出租,“谁都可以租的”。

  地方政府表示要进一步核实

  记者近日联系鸡泽县,鸡泽县政府以及农牧局相关工作人员都向记者确认,该县的确是被全国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确定为绿色农业特产示范基地试点县。

  但是对于给该县的授牌单位绿特产管理办到底是归属谁管理的问题,鸡泽县农牧局康局长表示“了解过”。记者追问那了解到的情况是怎样,康局长没有直接说,只是表示“他们办公地点在农业部,你可以到网上查一下”。

  当记者表示有人举报绿特产管理办只是李振国个人开设的公司并非农业部等相关机构且办公地点是租用后,康局长表示,自己不清楚李振国个人以及这些,他会和县里汇报,下一步肯定要核实。

  商会一直认为绿特产管理办属于农业部

  从本周五开始,第五届中国国际养生食品博览会暨2016中国国际绿色农业产业博览会就要在南京举行了,而这并非是李振国第一次与该博览会主办方合作。

  记者近日联系该博览会主办方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向一位杜姓工作人员询问:商会官网上标注绿特产管理办属于“农业部”,这是真的吗?杜先生直接表示,农业部有这个机构。记者追问商会是否对此做过调查,与绿特产管理办合作数次,是否要求对方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杜先生表示,“绿特产管理办是在农业部办公,而且他们的网站也都是跟农业有关,这么大的单位不至于(是假冒的)。”

  另外,对于绿特产管理办打着与“商务部”共同主办博览会的旗号,杜先生表示这样说“不合适”,因为商会虽然是商务部下属单位,但是对外也只是称博览会是“经过商务部批准”。

  杜先生还表示,李振国是承包了博览会一部分展位,然后他再对外进行招商,其公开招商价格与商会对外招商价格一致。

  而对于李振国已经被公促会举报的事情,杜先生则表示将会调查绿特产管理办。但截至记者昨天发稿时止,博览会官网中的协办单位绿特产管理办前面仍然还有醒目的“农业部”三个字。

  李振国未正面回应记者问题

  记者近日联系到李振国本人,并将公促会的举报内容以及疑问以采访提纲的形式发送给绿特产管理办工作人员。采访提纲中的问题包括:2013年1月绿办声明表示已解除李振国与该中心的一切关系,为何2013年至今李振国还能以绿办等名义在外进行各种活动,其收取的资金到底流向哪里,绿特产管理办的上级主办单位到底是哪个部门等。

  对于上述问题,李振国并未直接回答,却这样回复记者:“此事已发生多次,很多媒体都接到类似投诉,意在利用机构改革调整期机构名称变更对我们敲诈,相关资料我们已递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做了澄清,特告之”。

  记者追问:国家广电总局并非绿特产管理办的主管单位,为什么要向广电总局递交材料呢?李振国回复称:“有几家媒体归总局管,也接到类似所谓投诉,总局了解情况是必要的。”记者再次追问能否回复本报采访,截至记者昨天发稿前,他给记者发来的短信回复仍然未做任何正面回应。

  □最新进展

  公促会举报已被受理

  “像李振国这样的一个个人冒用正规机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并将生意做得如此红红火火,连正规机构都很难想象”,王大飞告诉记者,可以试想,如果李振国对外从事这些非法活动敛财是打着“北京金地绿原公司”的旗号,全国各地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人买他的账?他的骗术又怎么可能在全国各地畅通无阻?

  “近日,朝阳分局刑侦支队经过调查取证,于2016年8月8日正式受理了我们的举报,并给公促会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王大飞表示,公促会只是一个非盈利的公益机构,之所以耗费人力财力调查此事,主要是李振国的冒名行为尤其是假冒国家工作人员开展非法经营活动,扰乱了正规绿色食品审核管理机制,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大量没有安全保障的假绿色农产品正通过他的非法手段流向市场、走上餐桌,如不及时制止,其危害将会持续扩大。同时,李振国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使许多农业企业受害受骗,更威胁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因此,作为积极推进诚信工程建设、拉动社会公信事业发展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公促会有责任举报事件,通过打击不法分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少年儿童的食品安全。

  京华时报记者胡笑红京华时报制图谢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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