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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资将由银行代 建筑民工有望不再"被欠薪"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26 11:21    点击量:308    

  以往,被层层转包的建筑工人最容易成为“欠薪”的受害者,而就在不远的2018年,江苏全省建筑民工都将享受到“每月工资打卡”的职工待遇。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船舶修造等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整治领域,到2020年形成全面覆盖、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我省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而意见中提出的最强有力手段即工程建筑领域民工实名制管理及银行代发民工工资制度。

  意见提出,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都必须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先办理实名制用工管理登记手续后开工工程项目,建立涵盖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的劳动计酬手册,到2019年全面建立全省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在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基础上,江苏将在工程建筑领域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施工企业应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每月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于月底前将工资支付表送银行,委托银行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卡。对工期不足1个月的短期或临时性用工,可以现金方式支付,并做好书面记录,在工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结清。

  企业若不落实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规定怎么办?意见指出,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作为建设项目开工的必要条件,一旦发生企业欠薪,这笔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将为农民工工资“兜底”。同时,我省将建立健全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予以公布,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记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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