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犬不办证、犬扰民等或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1 08:34 点击量:272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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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养犬、避免犬扰民一直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上海市人大代表常江此前提出的“倡导文明养犬,养犬不办证行为应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建议得到了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经信委的答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10日获悉,上述部门透露,上海将对养犬不办证、犬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公民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有关事宜进行调研论证,探索推进相关处罚信息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有市民认为养小狗不用办证
家住浦东新区的刘女士抱着自己心爱的泰迪并不否认自己没有为自家小狗办证,刘女士解释说是因为觉得小型犬的办理程序繁琐,所以一直没有去办证,但她家泰迪的疫苗都打得很准时,遛狗也会牵绳。“我们小区里有养大型犬的会去办个犬证,但还是属于相对少数,大部分人养的都是泰迪、博美等小型犬,不会去办。”刘女士说。
同样家住浦东新区的李女士养了一只贵宾犬,已经快6年了,从没有去办过养犬证。“我们家的小狗又不会伤人,也不太放出去溜的,就养在家里,没必要办证,而且办证要交钱的。”李女士说,小区里很多养狗的人家都没有办证,而且也不会有人来查,“法不责众嘛”。
“法规实施了近5年的时间里,上海市的养犬办证率50%都不到。”上海市人大代表、中科院上海硅酸盐所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常江说,常江所指的法规是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2011年2月23日通过、并于2011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常江指出,上海市公安部门作为上海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由于考虑到人性化执法的需要,目前对违反养犬管理条例的养犬不办证行为一般已经不采取收容犬只的手段,所以现在无证养犬的违法成本极低,“这也深深地打击了依法办证的养犬人的积极性。”
常江建议,现在上海建立了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很多不诚信行为如违法搭建、群租、甚至出租司机绕路宰客、借书逾期不还都被纳入到了这个平台里面。常江表示,整治违反法规的行为也要有这方面的举措,对养犬人违反《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养犬不办证等违法行为更应将其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保护文明养犬人的守法积极性。
养犬不办证或纳入征信系统
对于常江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上海市公安局回应称,总体上看,《条例》实施以来,本市养犬管理面貌较实施前有明显改观,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全市养犬人为犬只进行免疫和年检办证情况趋于平稳。市公安局透露,2015年,上海市共办理《养犬登记证》14.7万余张,收容无证犬、流浪犬1万余条。
上海市公安局称,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该局治安管理部门将积极会同相关养犬管理职能部门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上海市文明养犬监督管理力度。
首先是加强上海养犬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养犬登记证》的日常办理和年度审验工作,规范办证点受理办证服务工作,设置养犬登记流程示意图,努力提高养犬人办证积极性,提高上海全市养犬登记率。“对养犬不办证、犬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将积极会同文明办、经信委等部门就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公民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有关事宜进行调研论证。”
同时,市公安局将加强社会宣传工作,提升上海全市养犬人法制责任意识,减少违法违规或不文明养犬行为发生。另外,市公安局将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针对辖区内无证犬、流浪犬问题,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不间断开展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整治行动,坚决杜绝无证犬、流浪犬伤人引发狂犬病等安全隐患。
对于常江提出的问建议,上海市经信委则表示,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被监管部门作出其他责令改正决定但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信息”、“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等均为失信信息的范围。上海市经信委透露,接下来,其拟会同上海的公安、城管执法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需求,以《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为依据,探索推进违反条例的行政处罚信息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