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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弃3岁幼子于毒贩家 时隔12年再见亲人剩沉默
文章来源:华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1 08:15    点击量:270    

 (原标题:时隔12年再见亲人他只是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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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岁时被吸毒的母亲遗弃在毒贩家中,毒贩被判刑后,毒贩母亲收养了他。后因种种变故,他辗转福建厦门后又被收养至福建龙岩一山区家庭,前后共历经4个家庭收养。12年后,亲生父母在汉台警方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他。

  3岁时被母亲遗弃于毒贩家,遭受种种屈辱打骂,后受到好心女士照顾,又因种种变故辗转厦门后被收养至福建龙岩一山区家庭。12年后,亲生父母在警方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自己,此时的他已经长成一个高高壮壮的小伙子,家乡话汉中方言虽仍能听懂,却不会说了。

  重逢

  他双手紧握

  低着头沉默不语

  见到父亲的时候,刘伟(化名)没有痛哭流涕,只是格外安静地坐在父亲和被领养家庭的奶奶中间,双手紧握,低着头,沉默不语。一旁的父亲一边轻轻拍打着他的肩,一边试图将他揽到自己怀中。

  坐在另一旁的,是刘伟领养家庭的姑姑,带“侄子”见到生父后,她静静地坐在另一旁,看着相认的二人,她时不时转过头悄悄擦掉眼角的泪水。

  民警在一旁一直提醒刘伟,旁边正是他的亲生父亲,但刘伟依然埋着头,好像旁边的这个男人只是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这段视频拍摄于7月21日,仅仅42秒的视频,是民警在刘伟见到亲生父亲时拍下的。这是离家12年后,刘伟第一次见到父亲,他已经不认识眼前这个父亲了。

  遗弃

  吸毒欠债

  她将3岁幼子弃于毒贩家

  1999年,汉中人王梅(化名)与年长自己10岁的刘新(化名)相识结婚,并于2001年育有一子刘伟。婚后不久二人之间矛盾重重,根本无法在一起生活,刘新便于2002年告别王梅与儿子,只身离开汉中前往南方经商。

  因不放心王梅,刘新便将儿子放在了保姆家里照顾,定期给保姆与王梅打生活费。

  王梅吸毒成瘾,单靠丈夫的生活费根本无法保证毒品费用,便打起了儿子生活费的主意。2004年,王梅从保姆家里抱回儿子,并带走了儿子剩下的生活费。刘新得知儿子被王梅抱走后,就再也没有寄过生活费。

  由于王梅吸毒成瘾,经常与社会上的人来往,因此时常将儿子寄放在其经常购买毒品的汉中毒贩梁某家中。2004年10月,王梅最后一次将儿子放在梁家后,因欠下梁数千元,遂就此消失。

  心酸

  毒贩母亲去世后

  孩子不知去向

  今年54岁的刘新曾给王梅的妹妹打电话追问王梅的下落,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儿子,但一直没有结果。2011年,刘新从南方回来寻找儿子,但连王梅都没找到。几经周折,最终通过王梅的妹妹联系到了王梅。王梅告诉刘新,儿子放在了梁家。

  刘新从朋友处得知,梁某因持刀抢劫出租车于2007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汉江监狱服刑。而梁母已于2008年去世。其间,为了寻找儿子的下落,刘新曾托人前往汉江监狱询问梁某。梁某向刘新索要近十万元的抚养费,必须钱到账才肯说,刘新担心上当不敢打钱。

  在这之后,刘新又私下寻找儿子多年,一直没有丝毫进展,直到2016年5月初,在几乎绝望的情况下,刘新与王梅一同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东大街派出所报案,希望寻求警方的帮助。

  警方了解到,当年刘伟被王梅遗弃在梁家后,王梅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梁某本人由于吸毒贩毒等原因,也很少在家,所以孩子基本由梁母照顾,而梁母已在2008年去世。警方还从梁某处得知,孩子是被梁母一位朋友的女儿收养,但对收养人的具体情况却一概不知。时隔十几年,梁家当年居住的地方早已是物是人非,询问周围住户,也根本无法提取到有效线索,只能证实当年确实有这样的一个小男孩。

  曲折

  孩子被毒贩虐待

  后被送到厦门

  民警在对梁母娘家勉县老道寺走访时,正值梁母姐夫去世,梁母娘家的亲戚基本都在。警方从梁母的侄子,也就是梁母姐夫的儿子处得知,有位陈女士有好几个孩子,所以猜测陈女士家可能收养过孩子。

  据梁母的侄子介绍,60年代初,其父曾和这位陈女士连同另外4人被分到镇巴支援山区,80年代初几人回到原籍,父亲便回了勉县老家,而陈姨则独居汉台区。但他只听父亲说过陈姨,未见过,更不知道真实姓名,仅听说她在伞铺街居住。

  警方通过社区走访,终于在风景路一小区找到了陈女士。

  陈女士回忆起当年,依然记忆犹新。“当时看到娃的时候,娃正跪在那,身上全是伤,我问他咋回事,他说爸爸打他。”而孩子口中的“爸爸”正是毒贩梁某,为了讨梁的开心,孩子在梁家的时候一直叫梁某爸爸。

  据陈女士说,梁心情好的时候,就哄哄孩子,稍有不顺,就拿孩子出气。孩子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除脚底外全是伤。梁曾经为了让孩子帮他要钱,将孩子两根手指之间的皮肤烫伤,后来伤口愈合,两根手指就长到了一起。

  陈女士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她证实自己曾经收养过孩子一段时间,回忆起孩子在她家的情形,“娃能吃得很,那么大点儿,给他弄点肉,吃得干干净净。”收养了一段时间后,因为种种顾虑,陈女士决定将孩子送回梁家。“快到(梁家)的时候,娃紧紧地抱着我的腿,死命地求我,怎么也不肯回去。”无奈之下,陈女士又将孩子带回了自己家。考虑再三,陈女士决定将孩子送到自己在厦门的妹妹处。

  辗转

  孩子被送至山区

  现在技校读书

  辗转多个地方,了解到孩子的去向后,东大街派出所教导员张凯便带领刑警队长吴玮到了厦门。经过多方打探,找到了陈女士的妹妹,但她表示,是当时和自己同小区的另一个老太太的亲戚收养的孩子。

  据陈女士的妹妹回忆,自己当时在小区绿化带旁休息时,和同小区的另一位老太太聊天说起这事儿,老太太说自己堂哥二儿子的儿媳因病没法生养,于是她就把孩子送给了那个老太太家。但问及收养人的情况,陈女士的妹妹只知道当时小区里边都叫她秋香,其余的也不太清楚。

  张凯同当地警方联系并取得支持,当地民警调出了所有关于“秋香”的个人资料,却没有发现符合情况的。于是又通过走访,了解到“秋香”只是一个外号,老太太的本名叫黄冬香。按照这条线索,张凯一路追踪下去,却发现黄冬香并非厦门本地人,当年也是投奔女儿才暂居厦门,而她的老家在福建龙岩。

  查找范围大大缩小后,张凯的信心越来越强,当即决定出发去龙岩,但协助他们办案的当地民警却顾虑重重。

  黄冬香的老家在龙岩市抚市镇里兴村。据了解,抚市镇里兴村距离汉中大约1740多公里,地处抚市镇西南部,距集镇3公里,是较大和特殊的山区行政村,地势条件较为闭塞,外人进去非常不易。眼看着线索越来越明晰,张凯不想就此放弃,于是在和厦门警方商议后,仍然决定前行,厦门警方表示会给他提供尽可能的支持,但无法随同前往。

  到达龙岩以后,张凯得知,收养孩子的家庭在福建省龙岩市抚市镇里兴村,孩子的养父母早些年在外做生意,后来生意不顺,欠下大量外债后,夫妻俩关系也逐渐陷入冰点,孩子的养父四处逃债,养母则回到了湖南老家,孩子便跟着养奶奶一起生活,目前正被安排在深圳一所职业技术学校中读书。

  现状

  考虑再三

  他决定和父亲一起生活

  东大街派出所教导员张凯带领刑警队长吴玮通过2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前后共走访了30余人,3次提审梁某,后辗转厦门龙岩11天,最终在7月21日将已经失踪12年的刘伟带回了汉中。

  对这起耗时两月终于完成的案子,办案民警张凯也感受颇深。“办案这么多年来,也是头一次接到这么复杂的案子。”张凯感叹道,考虑到自己丰富的办案经历,所里将此重任委托给了他。这个案子涉及的时间长、地域广,一些关键的当事人也不在人世了,再加上很多当事人的人户分离情况非常普遍,所以一层层地查找线索实属不易。但是看到孩子亲生父母在失去孩子多年后心中的绝望与无助,就一直坚持了下来。厦门警方也正是看到了自己的这份决心,所以也一直在尽可能地给他提供帮助。

  张凯回忆说,当找到孩子提出想带孩子回汉中时,对方家庭有些不情愿。考虑到孩子与领养家庭的感情,张凯便几次和对方进行沟通,逐一分析后,对方提出要召开家庭会议来定夺。最终,他们决定尊重孩子,让孩子自己决定去留。刘伟经过慎重考虑,最终还是决定回到自己的老家汉中,跟亲生父亲生活在一起。

  8月3日,华商报记者通过汉台警方辗转联系上刘伟的父亲,提出要对他们寻找孩子的经历进行采访,刘新思索片刻后,委婉地拒绝了。

  律师

  涉嫌遗弃但不构成拐卖

  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常敏安律师在分析这起事件时表示,在此过程中,孩子的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其中,孩子的母亲将孩子留在梁家后再未出现,构成遗弃。但因为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孩子在转让过程中存在金钱交易,所以应当认定为送养或寄养,不构成拐卖。

  汉中心灵空间心理咨询中心金老师说,刘伟这些年所经历的创伤,可能比一个成年人所经历的都多,他的母亲王梅即使自己吸毒成瘾,也不应让亲生儿子遭受这种骨肉分离、颠沛流离的复杂经历。2001年出生的刘伟,现在正处于青春期,与同龄人相比,也许会将愤怒压抑在心里,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形成逆反心理,激发仇恨,甚至可能对社会而言是一种不稳定的因素,成为一颗“定时炸弹”。金老师建议最好对孩子进行专业的心理辅导,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因此他的父亲更用时间、爱心和耐心去与孩子沟通,关心孩子的态度、委屈和挫折,让他慢慢建立起对亲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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