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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回应清东陵两次被盗:当地政府责任追究不到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03 12:51    点击量:267    

  清东陵双妃园寝。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

  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北清东陵半年之内两次被盗,引发社会关注。昨天,京华时报报道了清东陵两次被盗约谈后的整改情况,安保巡防制度不科学、技防力量薄弱成为导致文物被盗的主因。

  围绕清东陵失盗案以及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京华时报记者专访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清东陵两次被盗暴露出地方政府的文物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推动各地,特别是文物资源丰富的地区尽早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同时,力争“十三五”期间,基本解决包括清东陵在内的文物高风险单位的技术防范问题。

  □关于清东陵

  清东陵案件尚未侦破

  京华时报:能否介绍→下国家文物局目前掌握的清东陵再次被盗情况?案件侦破进展如何?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今年5月17日下午,清东陵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昭西陵隆恩殿台基上一个约50厘米高的石柱柱头丢失。当地公安机关当天下午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待失窃文物追回后,即可组织修复。

  京华时报: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短时间内两次被盗,这种情况十分罕见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反映出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责任意识亟待加强,吸取教训不够深刻,虽然进行了整改工作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责任追究不到位,敷衍了事,避重就轻,未真正触及问题实质;案件调查不到位,深挖不够,延伸不足,未深层次分析连续被盗的根源,形成有效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的措施。整改措施不到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未坚持问题导向,从体制、机制上查找问题,厘清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

  □责任追究

  推动各地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京华时报:去年清东陵被盗时国家文物局就约谈了唐山有关部门,但是就在落实约谈整改过程中,又发生了案件。如何确保约谈的整改内容落到实处?除了约谈,从制度层面是否有其他举措对类似情况进行处理?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去年温僖贵妃墓被盗之后,已经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责任追究不到位。责任落实肯定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今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提出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存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京华时报:会否推动全国各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的目标。也希望各地把文物安全与执法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加以重视,尽早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特别是文物资源丰富的地区。

  □盗墓情况

  利用互联网组织犯罪成趋势

  京华时报:文物被盗从全国来看是什么情况?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2015年,国家文物局接报文物被盗窃、盗抢案件29起,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83起。接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安全案件(事故)22起,其中古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11起,文物保护单位被盗窃案件5起,接报文物收藏单位被盗案件1起。盗窃、盗掘文物案件仍然频发。当前古墓葬被盗掘、文物建筑构件和附属文物被盗卖情况较为严重。去年,接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盗窃、盗掘案件比2014年增加了3起,河北清东陵、河南洛南东汉帝陵等帝王陵寝和河北献县汉墓、湖北马山墓群、广东唐氏墓群等重要古墓群相继发生被盗掘案件。所以说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仍是长期艰巨任务。

  京华时报:为什么盗掘墓葬、盗卖文物屡禁不止?犯罪形式有哪些新变化?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文物犯罪形势非常严峻。一方面,我国文物资源点多、面广,易遭受文物犯罪案件侵害的文物主要为分布于乡村、深山、草原、沙漠、水下的古遗址、古墓葬、石刻、沉船或者无人看护的长城、古建筑等,这些文物的保护机构不健全,看护人员短缺,保护措施不足,防范难度大;另一方面,受高额利润驱使,文物犯罪手段不断升级,作案愈加隐蔽,犯罪职业化、团伙化、智能化趋势明显,盗窃、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当前出现了利用互联网实施组织和联络文物犯罪,跨地区团伙作案,或者多团伙在同一地区同时或交叉作案等趋势。

  □应对举措

  文物犯罪信息跨区域共享

  京华时报:面对这种新形势,在打击盗掘墓葬、盗卖文物方面如何应对?未来如何避免?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针对当前的文物犯罪形势我们正在进行深入研究。此前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海关部门,建立了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连续在全国重点区域部署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督办大案要案,我们设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可以共享沟通涉文物犯罪相关信息,同时,国家文物局与海关总署不断加强文物进出境监管和走私文物查缉力度,与国家海洋局、海警局开展管辖海域内联合执法巡航。前不久,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重点方向和任务,要求各地文物公安部门全面加强和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调配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不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将侦办涉及文物犯罪的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将打链条、打团伙作为核心任务。有案必破,力争快侦快破;加强信息共享和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和共同维护好“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

  京华时报:“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在现实中如何发挥实战作用?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这是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设立的收集分析研究文物犯罪信息的机构。建立了一套庞大的数据登录系统,面向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可以把已经掌握的人员、事件、文物犯罪信息录入系统之后共享,比如丢失文物、在逃人员等信息可以跨区共享。未来要进一步强化数据登录和数据分析,数据越充分实战能力越强。

  京华时报:效果怎么样?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取得了一定成果,震慑了犯罪,去年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督办破获了一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比如辽宁省朝阳市“11·26”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抓获12个团伙的涉案犯罪嫌疑人220人,扣押涉案文物2063件(套)。

  □未来工作

  将增强清东陵技防支撑

  京华时报:下→步提升文物安全还将有哪些举措?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文物安全工作是属地人民政府的责任,必须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和文物、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力量,要进一步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继续推动各地加强文物安全监管队伍,增加安全保卫人员。同时,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不断提升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防护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实时与远程监控相辅相成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下一步我们会将团伙犯罪、集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将盗掘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作为重要内容,适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文物犯罪高发势头。

  京华时报:清东陵1961年被列入第→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方面会有投入吗?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国家文物局在制订文物事业“十三五”规划中已经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等高风险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列为重要任务。下一阶段,我们将通过风险分析,力争在“十三五”内将高风险的文物技术防范措施基本妥善解决。清东陵肯定会增强技术防范的支撑,整改措施里有这方面内容,这是构建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控体系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是双方向的,一方面类似清东陵这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以申请中央支持,同时地方财力也应该向文物安全方面倾斜。

  京华时报记者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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