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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被暴打扔入海"续:6涉案渔民已自首
文章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6 07:56    点击量:267    

  苍南县海洋渔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调在执法时不仅遭到渔民殴打,还被扔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幸好同事施救及时,王调逃过一劫。

  昨天,本报的这则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太猖狂了,必须要重处。”不少读者打电话联系钱江晚报记者时说。记者从苍南县有关部门了解到,违法渔船上六名渔民已经于昨天上午投案自首,他们都是苍南本地人。

  “关于此案,公安部门还要继续调查。”苍南海洋渔业局一名人士说。

  据悉,事件发生后,省市县各级领导均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从严从重处置。

左图:执法记录仪视频截图:违法渔船向渔政船喷射水枪。右图:违法渔民用来攻击执法人员的石饼。

  6名涉案渔民昨日投案自首

  或因怕渔船被没收才铤而走险

  “自首的一共有6人,船老大是在早上6点多自首的,其他5名渔民晚一点,上午10点多。”昨天,苍南县海洋渔业局办公室负责人告诉钱江晚报记者。

  他说,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很重视,“公安局长亲自督办这个案子。”据悉,警方通过侦查手段,很快锁定了几名嫌疑人的身份。

  “一开始,他们还心存侥幸,以为线索有限查不到他们。”苍南渔业部门人士说。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前天深夜,这艘违法渔船连夜回港。“之后,他们换乘小船上了岸。为了逃避处罚,在离船时,甚至将渔船弄坏,这样执法部门就很难把船开走没收。”

  目前,违法船只仍停留在港口。渔业部门会将船拖去修好后,再行扣留。

  苍南渔政执法人员说,这艘船打着普陀渔运船的幌子,非法从事生产作业。“这种情况违法情节严重,按规定是可以没收渔船的。”执法人员说,可能当时他们感觉到会遭到严处,因此才铤而走险,不仅殴打执法人员,还将其扔进了海里。

  本报报道此事后,省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及时介入调查,从严从重处置。

  这是十年来最恶劣的暴力抗法

  近来类似事件全省发生多起

  “这起暴力抗法事件,这么多年来算是最恶劣的。”昨天,省海洋渔业局执法总队一名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他说,十多年前,曾发生过一名执法队员被违法渔船“绑架”到外地,或者被扔到某个孤岛上的事。实际上,最近两个多月来,在台州、宁波等地,已发生多起抗法事件。

  6月19日凌晨5点半,中国渔政33205船在海上巡查时,发现浙象渔27027船正在违规作业。眼看逃不掉了,船上的渔民有的用啤酒瓶砸向试图登船的执法人员,有的则用水枪和灭火器喷射渔政船。

  “我们在海上兜了两个多小时,终于看准了一个时机,强行靠船,这才控制了局面。”象山县渔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江黎说。

  “只要你靠过去,他(违法渔民)就坐在船沿上声称要跳海,有的还真跳下去了。有的则抱着煤气瓶,说要同归于尽。有的船身插满钢管,像刺猬一样,根本无法靠拢。”温岭市海洋渔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苗文军这样讲述他在执法中遇到的难题。

  省海洋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之所以最近暴力抗法事件频发,与当前执法力度加强有关,“现在海上管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冲突事件才有上升趋势。”

  依法从重处理暴力抗法者

  这才是对执法人员最好的保障

  “执法,本来就是有风险的。”苍南县海洋渔业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此次事件确实在同事中影响很坏,“因为危及到了生命安全,大家有想法是必然的。”

  “一定要让暴力抗法者依法受到严惩。”他认为,这才是对海洋执法人员最好的保障。

  目前,海洋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部门联合执法又很难开展。

  来自基层渔政执法人员的意见是,对于暴力抗法者,必须要入刑才能形成震慑力,才能打击违法渔民的嚣张气焰。

  也有相关人士认为,对于渔业执法者,还需要进行必要的武装。“比如可以配备一些伤害性低的器械用于自卫,现在完全是赤手空拳。”

  延伸阅读

  台州六部门联合出台文件

  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海上执法时,遇到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妨害公务?为了保护一线执法者的安全,让他们心里更有底,近日,台州市检察院联合法院、渔业、公安等6部门,出台了一份联合文件。

  文件明确,在海洋执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或妨害公务治安行为:

  1.在海上执法人员多次(三次)表明身份要求停船接受检查,违规渔船拒不配合迂回逃避检查的;

  2.在渔船上采取违规插钢管、涂黄油、抱煤气瓶、身体悬挂船沿、以自杀相威胁、故意冲撞执法船艇等方法以抗拒登临检查的;

  3.对登船后的海上执法人员辱骂、撕扯甚至扣押执法人员后开船逃跑的;

  4.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海上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

  文件规定,渔政、海警、边防工作人员遇上述妨害公务行为的,可以采用追击、拦截、强行靠帮、喷射水炮等方法予以缉拿归案,同时采用照相、录像等方法收集、固定证据,严厉打击妨害公务行为,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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