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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涉案金额5223万元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03 22:21    点击量:291    

  新华社南宁7月3日专电(记者唐荣桂)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获悉,防城港市国税局近日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及开票金额5223万元,涉及税额880多万元。

  防城港市国税局稽查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7月,稽查部门在开展黄金票案专项检查时,发现广西闽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荣公司”)涉嫌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税务稽查人员通过对该公司的财务资料、资金流和对方企业的账簿资料核查及对相关人员询问等多方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没有真实货物交易,虚构货物交易业务,存在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从闵荣公司的账面反映,2014年12月,闵荣公司从大连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铁矿石4.2万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价款为2814.28万元,进项税额为478.42万元,价税合计3292.7万元,进项税额已向防城港市港口区国税局申报认证并完成抵扣。12月23日,闵荣公司向云南河口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铁矿石4.37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42份,价款为2409万元,税额为409万元。

  税务人员多方调查发现,闵荣公司一直未向大连某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账面作“应付账款”处理。同时云南河口某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给闵荣公司的2555万元货款,闽荣公司当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全额给云南河口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易某和股东杨某,易某和杨某又将货款全额转入云南河口某商贸有限公司。

  经查明,闵荣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以购进铁矿石4.2万吨为幌子,通过支付10%的手续费的方式,通过大连某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获取进项抵扣税额。同时,闵荣公司又以虚构向云南河口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铁矿石4.37万吨,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资金回流的前提下,以收取12%的手续费,向云南河口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2份。

  目前该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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