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集体户口婚姻登记无须出具首页复印件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2 10:56 点击量:402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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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景烁)今天,北京市民政局就新修订和完善的《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解读。据悉,新修订的规范将于7月1日起实施,主要调整内容有:集体户口婚姻登记可不出具户口首页复印件,实行周六预约登记制度及增加为高龄老人上门服务等。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韩明喜指出,本次规范修订的变化主要可归结为8个字:优化、简化、固化、细化。例如,考虑到集体户口的特殊性,为保障当事人婚姻自由,集体户口当事人只提交本人集体户口卡,可不提交首页复印件;完善了补办结婚登记程序及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的内容;明确了文盲、聋哑人等特殊群体婚姻登记程序;完善了离婚协议审查制度;简化了原为内地居民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在外省市和驻外国使(领)馆登记的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转业、退伍军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