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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人权保障 最高法四巡开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试点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3 11:38    点击量:252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罗沙)记者1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了解到,为加强司法人权保障,及时受理和审理刑事申诉案件,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从2018年起开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试点,试点一年多来成效明显。

  据介绍,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改革,是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实现申诉法治化,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地处河南省郑州市,辖区包括河南、山西、安徽、湖北四省,自2016年底成立以来,已接待人民群众来访6万余人次,其中刑事申诉案件来访约占24.3%。

  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李静然说,刑事申诉案件事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申诉人意愿强烈。但不少申诉人缺乏法律专业知识,无法准确合理表达诉求,单纯依靠人民法院自身力量往往难以实现最佳的矛盾化解效果。

  2018年初,第四巡回法庭经过深入调研和综合比较,最终选定首先在山西省开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试点,并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及9个配套文件,明确规定申诉人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驳回申诉、不予立案通知和生效再审裁判不服,向第四巡回法庭提出申诉的,应当委托律师代理。同时明确,第四巡回法庭对律师建议立案审查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确保该项制度顺畅有效运行。

  “一方面通过甄别发现和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部分申诉人耐心释法析理,帮助其解开心结,尽快回归正常生活。”李静然说。

  据了解,山西省律师协会已遴选产生50名刑事值班律师,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轮流值班。截至目前,共接谈刑事申诉来访1300余人次,向第四巡回法庭出具建议立案意见64件。

  “实行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有利于实现律师和申诉人之间顺畅的感情交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也是发现冤错案件的重要途径,还是普法宣传的有效手段。”值班律师张天虹说。

  数据显示,开展试点以来,第四巡回法庭接待山西刑事申诉来访量明显下降,占比也由2017年的15.09%降至2018年的13.93%和2019年的10.6%。山西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表示,律师申诉代理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申诉当事人提供更加精准和专业化司法服务的有力抓手。

  据悉,第四巡回法庭将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在山西省开展试点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将改革试点引向深入,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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