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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散胜诉!赵薇、祥源文化一审败诉 还有数百起诉 尚未开庭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9 09:03    点击量:225    

  赵薇、祥源文化一审败诉 还有数百起诉

  股民诉祥源文化、赵薇案首例判决,祥源文化被判赔48.8万元,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赵薇夫妇及背后公司被证监会处罚一事告一段落,而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被中小股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才刚刚开始。1月18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17份《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杭州中院对17名原告起诉祥源文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裁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合计人民币48.8万元人民币。

  尽管祥源文化称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但令人担忧的是,祥源文化1月18日还披露,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1起),诉讼金额共计605.41万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他尚未开庭。这也意味着,除了目前已经判决的17起案件之外,还有493起纠纷案件在等待着祥源文化。

  原告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分析称,“股民诉祥源文化、赵薇案首例判决,不仅仅对后续祥源文化股民具有‘维权指南针’的意义,而且,对所有证券市场参与人起到了积极的‘普法宣传’作用。”

  投资者诉祥源文化一审胜诉 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祥源文化公告显示,原告共计17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祥源文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合计109.06万元,同时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9月19日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法院判决祥源文化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赔偿款合计人民币48.8万元,赵薇对上述王莉诉讼案件裁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合计人民币10038元,被告负担合计人民币9495元。

  1月18日,新京报记者获得了一份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这份判决书的原告是王女士,被告是祥源文化和赵薇。判决书显示,王女士于2017年1月24日买入祥源文化股票3000股,1月26日买入祥源文化公司7000股,合计买入1万股,金额总计为20.93万元。

  王女士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祥源文化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9.62万元,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祥源文化和赵薇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判决书显示,祥源文化辩称,证监会在2018年4月17日给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祥源文化构成信息披露违法的相关信息,并非《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不会影响投资者交易决策,不构成《关于虚假陈述赔偿的规定》规定的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虚假陈述。

  此外,祥源文化称,在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揭露后,祥源文化公司股价未明显下跌。本案投资者损失主要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导致,与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依法不应由祥源文化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在本案中平均买入价格为20.94元,因为祥源文化公司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5.45万元,祥源文化应该对这部分实际损失以及相应的资金利息27.03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院驳回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股民诉祥源文化首例判决具“维权指南针”意义

  原告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王女士起诉金额9万余元而法院判决5万余元,其实在他们的意料之中,“我们预感到了法院可能会驳回部分请求,因为本案的揭露日有一定争议,从证监会立案公告日(2017年2月28日)或者收购协议解除公告日(4月1日)都可能被认定为披露日,这会影响到赔偿金额。原告主张4月1日为揭露日,而法院采纳2月28日”。不过厉健仍向记者表示,虽然判决金额有打折,但王女士对判决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

  厉健分析称,“股民诉祥源文化、赵薇案首例判决,不仅仅对后续祥源文化股民具有‘维权指南针’的意义,而且,对所有证券市场参与人起到了积极的‘普法宣传’作用。由于被告赵薇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法院一审判决很给力,案件进展受到各界广泛关注,相当于给全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有助于推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至今,全国约有4万-5万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上市公司索赔,涉及被告上市公司约200余家,索赔总金额超过50亿元。“但是,相对于总量超过一亿户的证券投资者而言,能够依法起诉索赔维权的人数还是太少了。”厉健说。

  一场收购“闹剧”,还有近500起案件在路上

  尽管祥源文化称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但这或许只是麻烦的开始,还有近500起官司在路上。

  祥源文化1月18日披露,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1起),诉讼金额共计605.41万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他尚未开庭。这也意味着,除了目前已经判决的17起案件之外,还有493起纠纷案件在等待着祥源文化。

  实际上,祥源文化(当时名为万家文化)如今官司缠身,正是由于一场收购闹剧。

  2016年底,祥源文化公告,龙薇传媒拟以30.6亿元收购万家文化29.14%的股份。

  2016年12月29日,祥源文化收到上交所关于万家股份权益变动相关事宜的问询函;2017年1月12日祥源文化回复问询函,披露了龙薇传媒30.6亿收购公司资金的来源中30亿为借款。具体来看,当时这场收购需要30.6亿元,全部为自筹资金,其中股东自有资金借款6000万元,未收取利息等资金成本;第三方自有资金借款15亿元,筹资成本为年化利率10%;拟向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14.99亿元,正在金融机构审批流程中,融资年利率遵守市场化原则,预计6%左右。这也就意味着,赵薇拟收购祥源文化杠杆高达50倍。

  上述判决书显示,就是在这段时间,王女士基于对祥源文化披露信息的信任投资公司股票。

  就在祥源文化回复问询函的一个多月后,2017年2月28日,祥源文化披露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立案稽查;4月1日,祥源文化发布了控股股东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

  而在2017年11月9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相关公告。公告显示,因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的公告职工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孔德永、赵薇和黄有龙被采取市场禁入5年,并被处以罚款和警告。

  证监会称,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2018年4月16日,证监会宣布驳回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开出最终罚单。

  到了2018年10月26日,祥源文化发布2018年度三季报披露,截至当时,公司共计收到456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766.59万元,当时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均未收到法院判决书。为避免公司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经济损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于2017年8月4日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记者 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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