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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职老赖”必须严惩不贷 不管涉及谁都一视同仁
文章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1 14:52    点击量:380    

  新京报披露山西绛县多名公职人员,在今年上半年因贷款不还,被绛县农商银行公示,这些公职人员涉及财政、公安、纪委等多个部门。10月16日,绛县县委书记王宏伟就此前当地“公职人员欠贷不还被银行公示”报道作出回应。王宏伟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整顿力度,不管涉及谁都一视同仁。(10月18日新京报网)

  作为社会公职人员,应该是模范公民,应该是诚实守信的模范公民。有公职的公民代表的是国家部门单位的形象,应该打造正能量,传递正能量。他们的言行理当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生活中的群众眼睛也在看着他们,学着他们。但是,报道中的多名公职人员,竟然充当了老赖,这是给公职人员抹黑,这是打造反面教材,这是向社会传负能量,必须严惩不贷。

  这个“严惩不贷”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严惩的力度要大,除了进行公示曝光外,还要追查这些公职人员贷款的去向,如果涉及腐败,涉及权钱交易,必须加大惩处力度;二是严惩的范围要全,就是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惩,坚决杜绝人情公关,不搞下不为例。三是严惩的程度要深,就是通过严惩,要制定出相关规范制度,对于公职人员贷款进行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公职老赖现象再现。四是凡是做过公职老赖的党员干部,必须记录档案,影响其以后的发展。

  建设诚信社会,是市场经济时代重要工作。建设诚信社会必须有领头羊发挥作用,谁来做领头羊?当然是党员干部,是各个部门行业的公职人员,因为他们是普遍认可的有高素质的人,有干部身份的人,是代表部门形象的人。他们的言行对全社会的公民有引领作用,公职人员人人诚实守信,全社会的诚实守信风尚就能形成。公职人员有个别充当老赖,就会启迪社会其他诸多公众充当老赖。一方面,老百姓会学习他;一方面,老百姓会以他们为标杆:他们老赖,我也老赖。

  一般“老赖”,赖掉的是人格,是民间诚信关系。公职老赖,赖掉的是公职人员形象,是社会的诚信风尚,对“公职老赖”必须严惩不贷。(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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