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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餐馆设“最低消费”,监管去哪了?
文章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1 11:20    点击量:337    

  餐饮业的“最低消费”,可谓消费市场最顽固的顽疾。多年来,其备受消费者和舆论抨击,最终,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等在2014年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转眼数年过去,情况又怎样呢?

  日前,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了对全省100家餐馆的调查暗访情况,结果显示,近半餐馆仍然设定“低消”门槛,有些餐馆虽取消了“低消”,但取而代之的是收取各种包间费用,且名目繁多,如指定消费高价菜、提高菜式价格、高额茶位费等等。类似现象,接近调查样本的近六成。

  由此看来,“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实施四年来,“情况很不乐观”,甚至是令人沮丧。那么不禁要问,为何明令禁止的“严规”成了“纸老虎”?商家难道就不怕监管部门查处吗?进而又要问,这么些年来,诸多餐馆公然违反国家法规,还有更多商家对法规阳奉阴违,变着法儿唱对台戏,监管又去哪儿了?

  客观地讲,如此众多商家死守“最低消费”条款而不愿舍弃,背后或有其“难言之隐”甚至是“合理因素”,除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外,诸如租金及各种成本上涨等,令商家不得不设法在自家的“独立王国”内动点脑筋,提高“单位绩效”。但商家也须认识“最低消费”的危害所在——作为一种“霸王条款”,其不仅违背公平、自愿的市场交易规则,而且有诱导奢侈浪费之嫌,明显有违社会的公序良俗。

  因此,即便体谅商家的“合理诉求”,“最低消费”之弊及不合理性都不可否认。所以,作为商家,要么老老实实整改,合规经营;要么明确自身的客户定位,明码标价,无论主打高端市场,还是走大众路线,任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别人也无话可说。

  最重要的是,监管不可缺位。常言道,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规则,再严格的法规,如果没有监督执行,不能落地,就成了纸上谈兵。禁设最低消费的规定颁布实施四年了,人们何曾听闻哪个餐馆因此受到查处?几乎没有!有些地方,当消费者遭遇“最低消费”时,甚至不知该向何部门投诉,又由谁来查处。

  广东省消委会公布近半餐馆仍设“最低消费”的调查结果,既曝光了消费市场无法回避的尴尬现实,同时也抛出了一个“烫手山芋”。问题明摆着,为何无人过问?对这种漠视法规的行为,为何监管部门会视若无睹?难道还要让消费者与商家继续拉锯下去?看来,“最低消费”禁而不止,板子首先得打在监管部门的屁股上。(作者:阅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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