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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闽台胞9月1日起可在1217个公安机关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文章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8 14:05    点击量:244    

  中国台湾网8月28日福州讯 记者从福建省27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加方便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福建省本着“就近、便利”原则,为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届时,福建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1217个(包括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和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居住在福建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福建省台办供图)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在发布会上表示,9月1日恰逢星期六,福建省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即将开放申领的居住证采用了居民身份证技术制作标准,使用18位数身份证号码,在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可被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识读,持证的在闽台胞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实现了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目前, 大陆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等领域都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识读机具,台胞持用台湾居民居住证后,可以通过居民身份证阅读机进行核验,方便快捷。

福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福建省台办供图)

  福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表示,福建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许多台商台胞 长期在福建工作、学习、生活。近年来,他们普遍反映,持用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作为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在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使用不够方便,不能充分共享大陆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结合智能身份证的使用所带来的诸多便利。针对台湾同胞所反映的问题和利益诉求,大陆有关部门很早就开始研究解决的办法,而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就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它可以与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普遍兼容,在公共服务系统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都能快捷识读。今后持证的在闽台胞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将与福建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他表示,福建省台办作为服务在闽台胞的职能部门,将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台湾居民居住证申领和使用的完整资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涉及持证人享有的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确保顺利实现居住证承载的所有权利和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在闽台胞持有居住证后使用顺畅体验良好。(中国台湾网福建台办通讯员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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