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黑培训无法无天 人人充当好监督员的作用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5 15:27 点击量:254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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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试点企业角度而言,尤其不能掩饰试点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只有坦承面对试点中的安全等问题并妥善解决,这种试点版图才能不断扩大
从调监控发现老师对学生打脸,到家长发现厨房内存放过期食品,再到官方回应该机构无证经营,安徽合肥一培训机构接连被发现存在多方面问题。这家培训机构为何无证经营一年多却未被监管部门发现(8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
据报道,这家常春藤成长中心先是被反映孩子遭到老师打脸和用脚踢,前往交涉的家长在该培训机构厨房内又发现了过期食品,厨房摄像头也被胶带纸遮挡。通过家长的举报和其他维权手段,这家培训机构的本真面目才被揭露出来。不难设想,若不是家长的较真,恐怕这家培训机构无证经营一年多的本真面目还不会被发现,说不定会一直无证经营下去。
经查,该机构在未取得合法证照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幼小衔接培训,并违规向其他培训机构提供配餐。教育部门已依法责令该机构停止办学;食药监部门对现场发现的过期食品进行了查封、扣押并依法立案;公安机关对工作人员轩某粗暴对待儿童情况正组织相关调查。如此力度虽然很解气,不过却是出了事儿才这样,这些职能部门为何不早点行动呢?
不难理解,滋生乱象的地方,往往是“失管地带”。此培训机构未尝不是滋生于这样的地带。而当事人也坦然承认自己是超范围经营,可见其并非不懂法,而是不畏惧法律规定。何故?固然与经营者的胆大妄为有关,但更大程度上在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对违法违规现象熟视无睹。
据了解,开办一家培训机构须走一定的法律流程。最基本的首先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专业的办学许可证,才能正常经营。比如,办理办学许可证要具备200平方米自有房产,房屋性质不能是住宅等条件。而且,师资、设施等方面条件也应达到一定标准才行。所以,对于经营者而言,理应按照法律行事,而不能自作聪明甚至打擦边球。
让非法黑培训机构无立足之地,唯有强化监管。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规定散见于公司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中。比如,教育等主管部门应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监管力度;而且,日常的教学行为也不能缺失有效监管,可以引入第三方的专业监管等等。唯有形成严管严控状态,才能消弭行业乱象。
同样,对于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家长也可以作为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比如,在给孩子报班时,仔细核实其资质,对于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的,不应仅限于自己远离免受伤害,更应该通过举报等方式,让这些不法经营者得到法律制裁。只有人人充当好监督员的作用,才可以避免这些培训机构处于失控地带。(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