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机组“吸烟门”:航空安全容不得“惊魂”
文章来源: 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4 12:09 点击量:35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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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吸烟、误操作、内控失效等诸多乱象暴露的,是安全管理机制的虚设。
7月10日,从香港飞大连的国航CA106航班紧急下降10000英尺,机上游客经历生死时速,此事引发轩然大波。
13日,民航局公布了初步调查原因:副驾驶因吸电子烟,为防止烟雾烟味弥漫到客舱,欲关循环风扇,却错误地关闭了相邻空调组件,导致客舱氧气不足,客舱高度告警。机组按紧急释压程序处理,释放了客舱的氧气面罩。在下降到3000米后,机组发现问题不对,恢复了空调组件。当日,国航方面对涉事机组做出停止飞行资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并表示将认真吸取深刻教训。
虽然百余乘客平安无恙是“不幸中的大幸”,可这起突发事件仍留下不少疑问:关闭关键设备,难道没有交叉检查互认?客舱内紧急面罩脱落、机组宣告Mayday(无线电求救呼号)后,为何不就近降落检查而是升高继续航行?……这需要有关方面尽早给出交代。
不得不说,这出“云端惊魂”太离奇:飞机的安全可靠性远远超出其他交通工具,与飞行运输配套的SMS(安全管理体系)也极为周全。技术和制度保障,使得我们的航空飞行早已进入“超级安全的时代”。
而飞行员作为素养极高的航空专业人士,对安全法规和制度的严格遵循是起码的自觉。相比起那些缺乏专业知识或修养的乘客在客舱吸烟,副驾驶“知法犯法”让人愈发惊诧,进而细思极恐——民航安全法规和相关制度,是付出了无数生命得到的宝贵经验,在飞机是个高度密闭空间、空难死亡率极高的背景下,稍有偏离就可能导致惨重的后果,何况是肆意违规后还不专业地误操作?
由此看,尽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怎样确保始终如一的严格遵循,仍是个问题。
按照《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体系或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至少应当具备多个功能,包括查明危险源及评估相关风险,制定并实施必要的预防和纠正措施以保持可接受的安全绩效水平,以及持续监测与定期评估安全管理活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在此事件中,三项基本功能都没有正常实现。倒不是缺制度缺规定,而是规定没得到严格遵循,制度之效付之阙如。
像驾驶舱里的个别飞行员可能烟瘾发作,若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对这种程度的烟瘾就应事先有所觉察,采取戒断、暂时停飞等措施。若飞行员不是烟瘾太大而是安全意识淡薄,就更应及时纠正。遗憾的是,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是违法吸烟、误操作、内控失效等诸多乱象,最终导致了惊险的一幕。
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事故的是载旗航空公司国航,在国内航空公司中安全保障程度名列前茅。这也使得,虽然其官方宣称“零容忍”,公众仍很难消除对航空安全的疑虑。
鉴于此,有必要在现有安全管理体系基础上,尽快形成能切实落地的人与安全系统间的相容性设计,让民航从业者不只是被动遵循,更是从心底里有对生命的敬畏、对制度的尊重和对安全的执着,在安全绩效衰减时能够察觉并警醒。
2017年我国民航的旅客运输量已有5.5亿人次,巨量的规模需要更严密更可靠的安全保障。而暑季更是出游旅行的旺季,人流更集中,气候条件也更复杂。希望各航空公司都能以此事为鉴,通过更缜密的约束和内控机制,避免重蹈这类“云端惊魂”。(杨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