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第八次会议达成四项共识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8 07:54 点击量:38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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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5月17日电(记者刘奕湛)记者17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第八次会议上获悉,面对严峻的毒品形势和挑战,各方认为,在毒品制贩走私日益全球化、新精神活性物质走私贩运危害加剧、贩毒手段信息通信技术运用突显、国际禁毒政策分化加剧的背景下,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必要进一步协调立场、深化合作。
据介绍,本次会议主要达成以下四项共识:会议积极评价2018年3月12日上合组织与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在维也纳联合举办的《新威胁、共行动》第二次高级别会议;赞同各方商定的《上合组织预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滥用构想》草案,支持按程序将其提交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批准;支持各专家工作组加强在毒品案件情报交流、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减少毒品需求和完善法律基础领域的合作;重申将坚定维护现行国际禁毒体制,维护联合国三大禁毒公约权威,反对毒品合法化。
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表示,上合组织是本地区禁毒合作的重要平台。多年来,成员国在完善机制、立场协调、制定规划、执法打击、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了诸多务实有效合作,中方对此高度评价。希望成员国进一步巩固好禁毒合作成果,谋划好禁毒工作任务目标,为构建上合组织禁毒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贡献力量。
据悉,上合组织禁毒合作机制由领导人、高官、专家工作组会议三个部分组成,领导人会议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旨在通过成员国禁毒部门高层磋商,落实成员国元首共识和上合组织多边禁毒合作协议,规划和推动上合组织禁毒合作。本次会议由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中国承办,系中方继2012年北京会议后第二次承办,也是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后首次召开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例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