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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农民工伤保失保覆盖面正当时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4 15:28    点击量:327    

  为在社会保障领域全面实现“2020目标”,除着力扩大参保对象之外,还有另一项障碍必须果断破除——在2020年前将伤保与失保基金由县市统筹提升至省级统筹,为最终实现全国统筹打下改革基础。

  新年伊始,又一波冷空气正由北向南袭来,滚滚寒流中,2亿多农民工收获了一个提升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的“红包”。滚滚寒流中,这个“红包”让人暖心。

  这个红包分成两大部分:一是扩大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覆盖面。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把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伤保保障范围。虽查不到在基建领域就业的农民工总量数字,但在现有2亿多农民工中,应该占比很高。

  当被人为排斥在参加伤保大门之外时,农民工一旦发生工伤、工亡事故,其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通常只能与企业个对个协商解决,就算企业(雇主)有良心,标准也普遍很低。至于城镇职工工伤后所享有的康复费用、伤残补偿等费用,则通常无处着落。所以,当参加伤保的制度大门向广大农民工打开后,工伤、工亡、因工致残的各农民工,其综合伤保待遇将得到明显改善。

  农民工失业后也将能按月领取失业金。即将正式颁行的新版《失业保险条例》有一个最大亮点是,首次统一了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的参保办法。新版《条例》取消了旧版《条例》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金,失业后只能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金的歧视性旧规,首次把所有农民工纳入为失保参保对象人,农民工参保缴费和失保待遇与现有城镇职工执行同一标准。

  2016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按月领取的失保金为1051元,2017年的平均标准肯定更高。农民工纳入失保保障对象后,除了能解决他们的基本吃饭问题,还将破解部分农民工“因伤返贫”之困境。此外,按照新版《条例》,农民工失业后不仅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还将由失保基金缴纳其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并根据自身情况享受免费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待遇。应该说,经多项对比,新版《条例》的确比旧版《条例》有了值得肯定的制度改进和人情进步。

  国内目前正逐年完善的基础性社保制度统称为“五险一金”,伤保与失保是其中的“两金”。眼下,国内社保制度正向全国统一、填平城乡待遇差别的“2020目标”迈进,这次扩大农民工工伤参保范围,将全体农民工纳入失保参保对象人,是实现“2020目标”的必然要求。然而,随着伤保与失保覆盖面的扩大,每年所支付的伤保和失保基金亦将水涨船高,好在现有的伤保和失保基金池规模,足以为伤保和失保对象的增长提供支付保障——摘引2016年全国社保基金运营年报,国内伤保基金累计结余1391亿元,失保基金累计结余5333亿元。何况,随着参加伤保和失保人员的增加,每年新入库的伤保和失保基金也将以更大增幅攀升。

  除此之外,为做大伤保和失保基金池,政府还有两大现成抓手可用。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国内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88亿人,而伤保参保人数只有2.19亿人,失保人数则只有1.81亿人。倘若在未来数年劳动保障执法覆盖面和执法刚性都能有一个明显提升,把现有伤保和失保两大基金池扩大一倍甚至更多,很可能仍然是保守之预测。

  现行的伤保基金和失保基金的统筹程度,仍停留在县市两级水平。由于县与县、市与市之间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和经济结构差异,导致劳动力流向不一,两大保障基金的入库数量差距巨大,以至于同一省内的两个毗邻县,城镇职工伤保和失保待遇都差别很大。这种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统筹程度过低所带来的失公现象,也应当尽快得到改变。

  为在社会保障领域全面实现“2020目标”,具体到完善现有伤保和失保制度环节,除了着力扩大参保对象之外,还有另一项障碍必须果断破除——在2020年前将伤保与失保基金由县市统筹提升至省级统筹,为最终实现全国统筹打下改革基础。(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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